Chapter 100 了却身旁天下事(5 / 6)
函。
言希:
展信安。
距我离开已经四月有余,但愿家里一切都好。
巴黎天气一贯很好。现在是夏天,繁花似锦,听房东太太说,以往冬日也甚是温暖,不似B市,大雪满城。
我住在十二区,离研究所很近。每日地铁不过五站路,就是走到地铁站要耗费三十分钟,颇是麻烦。我最近吃胖许多,巴黎的乳酪配着面包味道很奇怪,不过习惯了又容易上瘾,好像这个城市。这样也好,胖了正好减肥。世间男子,除了你(因你时常注意不到我的外貌),多半不喜欢阿衡腰似水桶。
我买了一件风衣,只要三十五欧元,是房东太太带我买的,价格尚能接受。
研究所在我报到的时候,除了发了三百欧元的生活费和一套白色工作服,竟然还有一本《圣经》。房东太太的儿子——八岁的伊苏对我说,这是神的话,你要看。
那么小的孩子,穿着他父亲的衣服改成的大外套,拖沓在地上,他对我说他想做福尔摩斯。我用纸给他叠了一个烟斗,他整天叼在嘴上,问我要不要做华生。
我想,这很好,以后也是一种职业呢。
如果有一日,你在B市寻不到我,我并非对你那句“永远不要回来”耿耿于怀,只是大概已经做了福尔摩斯的华生,不再回去。
也许,你偶尔还会回到家中。自你闲置了庭院,我闲时无聊,手植了满园的向日葵,虽不敢说殚精竭虑日日呵护,但每每归家,第一件事便是看它。如今,整整三年,花期将至。
不知你是否还记得楚云,你长大成人之后第一个如此亲密的女子。她曾经说,她最喜欢的人是个像向日葵的男子。这话于你,很是贴切。
向日葵。金灿灿的,笑的时候,眼睛里面有很美的光芒流动,永远向着太阳。
而我,总爱向着向日葵。
世间万人,可叹,人人都有怪癖,且不如一,见多了,反而不足为奇。
言希,我想我总算找到一个地方,能大声喊着你的名字,却没人侧目。
他们不懂中文,也不懂这二字于我,又是什么含义。
我盼你好,却不知你现状如何。自你认识温衡,从未有一分一秒予我相信,你只信自己,所以,才宁愿依凭自己的力量去救达夷。可是你不知,那一日,你打电话的前一分,陈倦才打电话来让我稳住你,他说他愿为达夷与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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