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梅长歌的证词(2 / 3)
皇家血脉,谁敢暗地里嚼舌根,看孤不撕烂了他的嘴。”
“起来说话吧。”
陛下的一番话,说的毫无头绪,众臣心中不免疑窦丛生,可抬头看到陛下那狰狞可怖的脸色,又只能将满腹的疑问,一点一点的,憋了回去。
只魏冉偏头看了梅长歌一眼,心道,这小姑娘,有两把刷子。陛下当年,和长乐感情最好,又同在五王叛乱中遭了罪。不同的是,陛下苦尽甘来,做了这九五至尊,长乐却含恨而终,死后连梅家的宗祠都没资格进。能让陛下第一眼,就想起死去多年的长乐公主来,倒也算是本事。
梅长歌本就与年轻时的长乐有几分相似,再着意描绘修饰下,活脱脱一个长乐的翻版。可惜旁人不似陛下,没有那般亲近的感情,自然认不出来。或许早已认出,碍于场合,只能放在心中,不比陛下洒脱,想说便说。
梅长歌低着头,侧着身子,站到了一边,脸色沉痛,眼角含泪,看上去楚楚动人。
说到如何有效的控制面部表情,梅长歌有信心,不输给大殿上的任何人。
“陛下……”刑部尚书卢骞率先上前一步,沉声说道,“是否可以开始问案了?”
“开始吧。”陛下直起身子,向后靠了靠,做出一副凝神细听的架势。
“上证物。”
老实说,梅长歌从未想过,秦朝律法严明如斯,条分缕析,丝毫不亚于现代。
一件件证物被妥善安放于木质托盘中,由专人捧着,鱼贯而入,依次跪在殿上。
殿上众臣可随意上前查看,但绝不可用手触摸,保护证物意识之强,实属难得。
“此为,发现时刺于尚书令后背处。”
“此为尚书令常服,经检验,前襟无污渍,后背血污处与伤口吻合,破口处与兵刃吻合。”
“此为尚书令平日所穿鞋袜,经梅府辨识无误。”
“此为虎卫令牌两块。”
……
卢骞一边向众臣介绍托盘中所放证物的名称,用途,以及经刑部仵作检验后发现的问题,事无巨细,几乎面面俱到,一边向前走去。
等证物介绍完毕,卢骞也随之走到了最末位。
“请目击证人上前问话。”
梅长歌敢打包票,这位视线中满含杀气的刑部尚书,原本是想直接称她为杀人凶手的,不过见陛下待她和蔼可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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