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五十二章:非常规的犯罪(2 / 4)
前李明的前桌。警方觉得这事太不对劲了,总不能再把这老师列为嫌疑人然后提起公诉最后变成死刑吧
当地一个警头儿,挺有能力的这种,想亲自验证这案子是否存在冤情,就伪装成新来的校工。
结果第一天早上他巡视教室的时候,就在三年三班看见了弹簧撑头的李明这次他真的信了,决定放线钓鱼,装作跑出学校报警,实则把住在附近的两个警员喊起来,三个人盯着学校建筑的三个出口,始终没有人出现。
他们再次来到三年三班时,哪有李明的尸体啊
旁边两个警员也懵了,心说头儿怎么跟那些个老师一样
警头儿颓废的坐在地上,大喊了三声,“冤案,重大的冤案,冤死了三个人”
他气绝身亡。
当年正义是不容许有一丁点负面影响的,即使知道当时酿成大错,警方不可能公开这个警头的所见所闻,可能由于他的死,第二天没再死别的孩子。勒令把这所小学拆了,迁到了隔壁镇子,自此,凶手彻底销声匿迹。
李明父母回来了,不是以尸体的方式,而是满身挂伤的活人,二人讲这大半年来一直被囚禁在一个荒岛,满满的全是恐龙和史前生物。
荒谬的怪诞
不过警方并没有追究这对夫妻,毕竟之前连续多人看见不存在的“弹簧撑头李明”也是一个性质。绝大部分知道案情的人,认为这是妖魔作怪。事后半个月,负责此案的一个女警在荒废的教室里发现了一组陌生的指纹,是教鞭上的,共有四组,分别是崔月、王大柱、以及崔月死后未分班前代语文课的老师,加上这一组陌生人的。这些教师有个习惯,讲完课了把教鞭放在黑板上方,这样一来不可能有学生碰到过。
却没别的进展了,反正凶手也消停了,不得不将其封存,搁到die成立时,化为了第一件极案。
案情回顾完毕,其实在我眼里,这案子的凶手所拥有的不是一般的犯罪手段,误导警方酿成冤案,挑衅了执法的权威,这是第一罪;漠视生命,针对弱小无力孩子下手,这是第二罪;每次弹簧撑头的李明出现必死一人,死完孩子牵扯到一个教师或者说校工的死亡与被死刑,这是第三罪。
裴奚贞郁闷的跑到走廊抽烟了。
我满头雾水的道:“慕”忽然意识到宁疏影在旁边,我险些脱口而出第二个“慕”字,急忙改口道:“林大脚,你之前说凶手是未成年,依据何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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