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最佳演员(16 / 23)
是太过矫情的人,说起话来透着一股直爽,一番交谈后季然对面前这个女孩就有了几分好感。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认识我。
风华有些感慨,季然和以前相比又多了几分成熟,这是岁月积淀留下的最好礼物,如同越酿越香醇的老酒,岂是一般女艺人能比拟的。
就这样三个多小时就在风华的四处溜达中终于过去,值得一提的是天晴自始至终跟在身后,如同风华的助理一般,弄得莲风这个正牌助理倒有些不好意思,每次离开后都要刻意解释,说明天晴是风华今天走地毯的男伴。
不过好在娱乐圈的人大多都了解天晴的脱线性格,倒也没有多想,只是风华心中有些好笑。
天晴这样的性格,以后真的谈恋爱应该会有点吃亏吧,说不定会被女朋友欺负呢。
不过这也不是自己需要关心的事,风华摇去脑海中的杂念,心中却忽然对面前男人的身份有了一丝丝好奇。
梁馨的性格她大致也了解,无利不起早,尤其骨子里趋炎附势、迎高踩低,若是单单凭借天晴歌手的身份,恐怕还没有资格让梁馨露出刚才那般恭敬的态度,到底是因为什么呢……
“小凤,准备走红毯了。”萧燃在一旁提醒着,风华了然地点头,二人站在红毯镜头,艳红的色彩沿着脚下延伸直大厅,周围是无数的闪光灯和粉丝爱慕的眼光,对于任何一个女孩来说都相当于女巫的水晶鞋。
穿上它,路的尽头就是王子的宫殿。
风华身姿绰约,带着少女的清纯和不符合年龄的平静,二者混合成一股奇特的气质,令风华在如此多的明星中都显得那般特别。
女孩双眼含着莹润秋水,琼鼻樱口,挺拔若柳,纤细地腰肢配合着上半身的波涛汹涌,凸显出婷婷腰身,周身的肌肤泛着玉瓷般细腻色泽,皓腕轻轻放入天晴臂弯,男俊女美,二人形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顺着红毯走去。
“看这边,看这边。”
“华凤,我们爱你!”
“天晴,好喜欢你的歌。”
镁光灯开开合合,二人含笑从红毯走过,宛若一对璧人,周围的记者不停地暗下快门,粉丝的尖叫几乎要淹没二人。
两个人所带来的红毯震撼不输给很多超级明星,天晴也倒罢了,已经俨然有音乐小天王的趋势,但风华所带动的人气却真正令人大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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