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部分(1 / 6)
口大口地吃肉。然后隔一天满脸的痘。她也毫不在意地任由脂肪在体上长,好像长在别人身上一样。我想,她是准备往残的方向长了。再残下去,所有人都不要她了,那我只好把她捡回家了。
高中的时候她帮别人写过一封情书,对象恰好是我。这个事情她打算要烂在肚子里了。因为她的情书里充满着隐晦色情的味道,她托我朋友给我信的时候,我看到她笑得一脸□。我当时以为她真的是给我写情书,着急地打开,不料发现是别人的署名,但字迹还是她的。我想有机会的话,我要在床上把这封信念给她听,让她不要太得意,以为这个事情只有她一个人知道。
高三时,她的成绩忽涨忽跌。每次模考前,她都拿着小扑克算卦,预测她的考试成绩。最好的时候她到了20名,最坏的时候她发烧发得厉害,到了120名。那天她爸爸来学校劝她不要考试了,她反而执拗地要考。大概是受了老师的刺激,她的冲劲被激起来了,每天看她捧着书看,跟补习计算机课的表情一摸一样。高考放榜时,我没想到她考得那么好,居然能上北大。我想老天是不是在冥冥之中帮我两全其美了。
高考完后,她妈妈给我打电话,我慌乱地不知道在回答什么,只会说好的。我很感谢阿姨把她的女儿托付给我照顾,偷偷地希望她能把女儿托付给我一辈子。
火车上,我紧张得不敢抬头,我傻乎乎地转着笔,傻乎乎地看着形同虚设的杂志,傻乎乎地冷若冰霜。我不知道自己用什么样的语气,什么样的姿态才能自如跟她说话,所以我只能装清高装不可一世,跟我第一次认识她的时候那样。我在大学还将等着她,等她再次用她独有的方式让我又一次放下只对她存在的盔甲。
她欢快地跟我说:“请问,你是方予可吗?”
我等这天等了十四年,等她叫出我的名字等了十四年。从原来的懵懂无知到现在的坚如磐石,我都在一个人的舞台上。而现在我想正式邀请她,请她走上我的舞台,请她和我共舞。曲不停,幕不谢,直到人生终了,我的舞伴还是她。
38 俗套的误会总是发生在恰巧时(一)
从小到大,我的梦想就是做睡美人。可以不用起床、不用上学,和床相伴数十年,醒来后还能和吻醒我的王子相伴更多的数十年。方予可虽然是位毒舌王子,但终归是个王子,有着王子该有的所有特性:首先,这位小白脸玉树临风、风流倜傥,有小元彬之称;其次,小白脸学业拔尖,所向披靡;最后,他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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