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圣湖纳帕错](3 / 7)
然将云豹拍了回去。那头云豹在地上打个滚儿,知道来人厉害,转身准备逃回洞穴,却见那日手持钢叉,好像一尊金刚守在了洞口。那日道:“这豹子狡猾得很,上次差一点就捉住它了,结果让它逃走。昨天晚上我在洞口守了一夜,才等到它出来觅食。”
那森道:“那日大叔,你身手慢了啊,对付这头豹子,何必耗那么久。”
那日不服气道:“如果不是怕把皮毛扎坏了,早就杀死它了,何须这样久。”
那森道:“看我的,绝对一根毛都不会扯掉。”跟着反朝云豹扑了过去。
岳阳问道:“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也,我们要不要制止他们啊?”
卓木强巴看着两人斗云豹,心中感概:孔武有力的男子,与野兽做力量上的较量,将其制服,食其力而居其所,与自然相处得多么和谐。可惜,自从有了火器,一切都变了。
这时那森已扑到云豹面前,云豹一蹿,从那森肘下躲过,那森打了个跟斗,与云豹面对面站着,双臂微张,五指屈伸,笑道:“哈哈,这次看你往哪儿逃!”
云豹游走的范围已被那森和那日逼到山壁下的一角,它刨地竖毛,胡胡吼叫,那森不为所动,一步步逼了过去。那云豹突然暴起,蹿至一人来高,龇牙咧嘴朝那森脖子咬去,那森不慌不忙,说了声“来得好”,突然脖子一偏,避开云豹爪牙,右臂一长,伸手一个摘星揽月,将云豹的脖子夹在臂下,顺着云豹的势子,滚倒在地,翻了几圈,终于将云豹压在自己身下,乐道:“乖乖,这次逃不掉了吧。”跟着双手护住了云豹双腭,眼看接下来就要拧断云豹的脖子。
“等一下!”卓木强巴大叫着奔了过来,在那森的注视下,解释了半天,才让那森明白,是要放了这头豹子。那森就是不明白,这是上好的猎物,那日蹲守了数日才把它抓住,这肉又好吃,皮毛还可以换钱,为什么要放掉呢,他表示这豹子是那日的猎物,自己不能做主。
卓木强巴和那日讨论了半天,最后用一根强光手电筒换了这云豹一条性命。那日拿着这种高科技产品,说不出的喜欢,那豹子以后可以再捉,这个会发光的好东西,恐怕在土里刨十年八年也未必能刨出来。
那日欢天喜地的回家去了,一场小风波也算过去,大家继续向前,卓木强巴赞许的问道:“那森的身手真是了得,恐怕是村里的第一猎手了吧。”
那森面色微红,嗫嚅了半天,终于还是摇头道:“不,村里的第一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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