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1)(1 / 24)
作者有话要说:内什么……作者失恋了,求虎摸可以么T T
我叫玉小梅,本是兰陵玉家庄人。十岁那年父母双双暴毙,我一路辗转流离来到京城,为花姑收留,进入歌舞坊学艺。
我十五岁入行,花名小梅,十六岁时凭一曲《花弄影》名动京城,一度受到京城各路公子哥们的热烈追捧。高至皇族贵胄,低至贩夫走卒,人人皆对我的歌艺交口称赞。
我每日只弹一曲,若是没赶上时候,便是花费万金也休想见我一面。其实,并非我的歌艺有多么出众,只不过是花姑善于包装炒作罢了。
男人都有征服欲,越是求之不得,便越是想方设法要的得到。于是我的身价被越捧越高,名声越来越响,直至最后惊动了当今太子殿下亲自前来听曲,也就是裴览。
说到底,其实我与一般歌妓并没有本质区别。说好听了是烟花女子,说难听了便是失足妇女。我唯一比她们幸运的是,我遇见了裴览,但这也恰恰是所有不幸的开始。
之后,便大抵与话本上的故事相差无几。如我这般低贱卑微的歌妓自然为皇家所不容,新婚第二日,我便被扣以莫须有的罪名,当庭重杖一百。而裴览则抱着那位据说被我“以巫蛊之术谋害未遂”的太子妃,站在一旁欣赏我的狼狈。
再后来,我伤势未愈便被遣去青城山为太子妃求符水。谁知刚到青城山,不知何处杀出一群黑衣人,他们口口声声逼我交出玉梅簪和“名册”。我强忍伤口的剧痛,一路跌打滚爬逃到青城山顶,但终究是气力殆尽,失足跌了下去。
我冷眼回顾从前,风轻云淡得仿佛在看旁人的故事,我不知离开京城时我是何种心境,大抵是心如死灰了。他口口声声请求我原谅他,再三保证会用余生好好补偿我,可这种近乎于背叛离弃的伤害,又岂是随意不能弥补的呢?
我想,若换做如今的我,绝对不会那么包子,任人欺负、任人搓圆捏扁。或许当时的我太爱裴览,爱得小心翼翼,爱得委曲求全,生怕稍有行差踏错便会失去他。
我记得我爱他,然,我再也记不得那种爱他的感觉。
尽管我已想起从前,但我却隐隐感到或许这并不是全部记忆,不少空白和谜团依然无法解释。
比如,我离家之后是如何到京城的。我十岁进入歌舞坊,十五岁见客唱曲,为何这中间五年我一点也不记得了?
比如,梦中那个将我从雪地中救起的神秘男子,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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