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3 / 6)
不知道他是否在意何婉盈满身酒气,“不打扰昆哥了,我和盈盈叫车回去。”
“我没有那样娇气。”林昆白道,“我把你的保镖打发走了,自然负责送你回去。”说着他的目光在不远处一颗绿化树上一闪,树后面一道人影急快地隐没在了树后。
李修自然认得李坤白,在南城混过的,没有人不认得昆哥这号人物。他看着于佳两人坐上林昆白的车,他没有往前凑。在林昆白眼中,他真的算得上小人物了。李修的记忆中有林昆白这个名字,虽然前世他是最底层的小人物,但在南市生活了那么多年,几乎一直呆在南城。只是印象并不是很清晰。他记得的林昆白在南市只是昙花一现,很神秘,来得神秘,消失得也神秘,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就像一缕烟,他在南市来了又走了,除了人们的记忆几乎没留下任何痕迹。李修有野心,仗着重生的优势不甘人下,但他也知道审时度势,知道他现在的实力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他并不敢在林昆白面前捋虎须。
李修开车回家,他住在南城的一个居民小区,三个月前新买的房子,一百五十多平米,这才前世是他想也不敢想的,装修都很上档次,住在这里的多是社会中层的职工白领。李修的出身并不好,是在南市的乡下,祖辈都是土里刨食的农民,十分辛苦却攒不下钱。他的家里又格外贫穷,所以他高中上了一半就到城里打工,但城里的活儿并不好找,他没有学历,也吃不了辛苦,好不容易在一家公司找了保安的活儿,闲暇时候和南城的小混混混在一起,偷摸拐骗他都干过,浑浑噩噩活了很多年。当他死了重新醒来,竟然发现时光回溯倒回了三十年,李修再不想像前世那样卑贱地生活,重生的优势让他比所有人都占了先机,他想发财,发大财。后世一个普普通通的创意,给了他机会,让他挽救了公司的一次危机,他进了老板娘的眼,拿到了重生后第一笔钱。他并不认为从女人身上赚钱不对,况且他也并不认为他的钱是从女人身上赚的,那是他的创意。虽然原创不是他,但现在那人还没有出生,就当成了是他的。毕竟这里没有人告他抄袭。
走进房间,关了门,李修把身体甩在宽敞舒适的客厅沙发上,按着鼻梁想他今天遇到何婉盈和于佳的事。何婉盈在他前世的记忆中并没有印象,反倒是于佳的名字在十年后天朝几乎家喻户晓。天朝并不是比她更出名的明星,但她走上国际影后的道路太过于平坦了,从她出道到搬回第一座国际大奖,仅仅用了不到六年的时间。她的家世也为人称道,她出身豪门,是富家千金,唯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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