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栋梁摧折 (3)(7 / 22)
地下寝宫之藏物也必得做到“大象其生”,既满足始皇帝对天下珍奇的赞赏喜好,又彰显一统帝国拥有九州四海的惊人财富。因陵寝藏物须直接取之于皇室府库,李斯为此专门上书胡亥,请以皇室府库之三成财富藏入先帝陵寝。胡亥这次没有就教赵高,立即独断批下,其语大是惊人:“制曰:先帝国葬宜厚宜丰,举凡先帝生前所涉器用珍奇财货,一体从葬!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从死!”
李斯接到诏书,心下大是不安了。
财富珍奇,厚藏可也。这人殉,可是早在战国初期便已经废除的骇人旧制,如何能再现于大秦新政?更有一端,战国废除人殉者,秦献公发端也,今复人殉,既有倒行逆施之嫌,更有亵渎先祖之嫌,岂非荒诞绝伦之举哉!尽管,胡亥诏书的实际所指李斯也清楚:是让曾经侍奉先帝寝室而没有生子的嫔妃侍女一体从死,而不是教后宫所有女子一体殉葬。纵然如此,大约也是百数上下甚或数百人等,何其酷烈矣!李斯本想谏阻,如同当年之《谏逐客书》一样奋然发声。可李斯思谋良久,还是打消了谏阻之心。毕竟,自己是主葬大臣,极尽隆盛而大象其生,是自己一力主张的;况且,胡亥的理由是侍奉先帝的女子放还民间是不宜的,毕竟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而放还后宫之六国女子,恰恰又是李斯的后续新政之一,此时为后宫女子而谏阻,后续整肃后宫事势必胡亥不悦。当然,更为根本的是,李斯想要最大限度地减少自己走向摄政的阻力,便必须在某些不关涉大政的小事上容让胡亥;今恢复人殉固然骇人听闻,然毕竟不关涉后续大政,认真计较起来,刚刚达成默契的君臣际遇便很可能就此夭折……终于,李斯没有上书谏阻。在天下最需要李斯胆略的时候,历史却没有留下如同《谏逐客书》一般的雄文。李斯不置可否,对人殉保持了沉默,只全力以赴地操持地下寝宫格局与物藏种类了。
始皇帝陵之格局与丰厚物藏,历代多有记载,几则具有代表性的描述是:
《史记·秦始皇本纪》云:“(始皇陵)穿治骊山……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藏满之。令匠作机弩矢,有所穿近者辄射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这则记载中,值得注意者是“人鱼”一物。《史记·正义》引《广志》云:“鲵鱼声如小儿啼,有四足,形如鳢,可以治牛,出伊水。”可知,这人鱼便是今日陕南犹有的娃娃鱼。又引《异物志》云:“人鱼似人形,长尺余,不堪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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