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帝国烽烟 (3)(10 / 22)
论说则多以五代十国的兴亡为依据。其余人物之论述,则更可以想见了。以修《资治通鉴》闻名的司马光,其历史意识更是明确地贬斥秦文明。凡见诸《资治通鉴》的“臣光曰”,很少对秦政秦制作认真的总体性评判,而对秦政秦制的具体“罪行”指控,则屡见不鲜。朱熹、二程等儒家大师,指控秦文明更是司空见惯了。作为治学,他们对秦政的探究是很认真的。譬如朱熹,对商鞅变法之“废井田,开阡陌”做出了新解:“开”非开垦之开,而是开禁之开;开阡陌,便是开土地国有制不准买卖之禁,从此“民得买卖”土地。然则,这种具体的学问功夫,并不意味着文明历史意识的深化与开阔。从总体上说,宋代对秦文明及其母体时代的评判,是遗忘融于淡漠之中——既很少提及,又一概贬斥。
元明清三代,历史意识对秦文明的评判,已经板结为冰冷的硬体了。
元人修《宋史》,明人修《元史》,清人修《明史》。这三史,对包括秦帝国及先秦时代的评判都呈现为一个定式:先极为概括地简说夏商周三代,而后立即接叙距离自己最近的前朝兴亡,对春秋战国秦时代基本略去不提。这种现象,我们可以称之为“遗忘定式”。然则,遗忘绝不意味着肯定,而恰恰是偏见已经板结为坚深谬误的表征。元明清三代,非但官方历史意识断然以“暴秦”为总括性评价,即或被后世视为进步思想家的学子,也同样断然“非秦”。也就是说,自宋开始的千余年之间,对秦文明的评判已经积淀成一种不需要探究的真理式结论。耶律楚材有诗论秦:“……焚书嫌孔孟,峻法用高斯。政出人思乱,身亡国亦随。阿房修象魏,许福觅灵芝。偶语真虚禁,长城信谩为。只知秦失鹿,不觉楚亡骓。约法三章日,恩垂四百期……”海瑞云:“欲天下治安,必行井田……尚可存古人遗意。”邱浚云:“秦世惨刻。”黄宗羲云:“秦变封建而为郡县,以郡县得私于我也!”王夫之云:“郡县者,非天子之利也,国祚所以不长也。呜呼!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大公,存乎神者之不测,有如是夫!……秦之所以获罪于万世者,私己而已矣!”顾炎武云:“秦之亡,不封建亡,封建亦亡……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尽四海之内为我郡县,犹不足也!”凡此等等,其中即或有个别特出者对秦文明作局部肯定,也只是荧荧之光了。加之话本戏剧等民间艺术形式的渲染,“暴秦”论遂大肆流播。千年滥觞之下,虽不能说人人信奉,大体也是十之八九论秦皆斥之以“暴”字了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