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和本章这里说一下,我的这篇小说是重生复仇+种田。 (7)(10 / 24)
情杨莺,听闻杨鸣被打,心情更是大好,特地拿了山楂糕来给杨莺吃,也没忘了赏小石头一块。
杨莺顿觉受宠若惊,连忙捧出砚台来献宝。杨鹤根本不知道堂妹的生辰,甚至连她几岁了都弄不太清楚,接过人家送的生辰贺礼后,颇有些心虚,心想着以后不能总甩脸子给小堂妹看呀。
杨莺又忧心忡忡的对杨雁回道:“姐,我觉得这次连叔叔和婶子也救不了我。”
杨雁回安慰道:“放心吧,有大哥在,保你没事。”
杨莺看了一眼杨鸿。这个向来都很和软的大堂哥能帮她?她怎么觉得不太可能呢?
上次爹娘和大哥来二叔家闹事,二叔和二堂哥虽不愿相帮,也实属情理之中。后来二叔还是帮大哥还了账,她也不意外。但是叔叔家吃了这种大亏,大堂哥还要白给她们家十亩地种,她觉得大堂哥为人实在是太好了,简直善良过头了。虽然爹时常念叨,说大堂哥是“心腹大患”,但她一直都觉得爹这说法简直不可理喻。
这么想着,杨莺又满是怀疑的看了一眼杨鸿。大堂哥真的能救她吗?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千万表误会这章的内容荒唐呀。
明代,挞罚为乡村小学普遍采用的教学方式(也就是体罚小孩纸)。学生犯错严重的话,连家人都要跟着受罚。明黄佐《泰泉乡礼·乡校》中规定:“无故而逃学一次,罚诵书二百遍;二次,加朴挞,罚纸十张;三次,挞罚如前,仍罚其父兄。”
所以,黄先生是可以罚杨莺的父兄的。
另外,明清小学生入学年龄,多为八岁。明代有的地方官府规定,八岁还不让孩子入学,罚父兄。
至于明代能不能男女同塾,这个我说不好。只知道看三言二拍,有些家境好的人家,请了先生后,儿女一起念书是有的。但人家是有血缘的,而且这算是私塾。
也有提过女孩儿上村学的。比如莘瑶琴就在村学读书。
还有作者之前说过的。李卓吾讲学,听众往往相聚数千人,而且不分男女老幼。不过这个就不是社学性质了。
所以,古代能不能男女一起上社学,这个作者掌握的证据不足,说不好。
反正这个文是架空,大家就凑合看吧。
☆、危机解除
杨鸣正在家歇着时,秋吟来叫他,说是杨鹤生辰,做得饭菜多了些,请他一起过去吃。
彼时,只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