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和本章这里说一下,我的这篇小说是重生复仇+种田。 (10)(23 / 24)
做下此等恶事,金家便该将这一切都收回去。”
又道:“其实这故事前面也不怎么好看。金玉奴遭亲夫谋害,被莫稽半夜从船上推下江心,未死已然奇怪。待被好心人救下后,她竟然说:奴家虽出寒门,颇知礼数。既与莫郎结发,从一而终。虽然莫郎嫌贫弃贱,忍心害理,奴家各尽其道,岂肯改嫁,以伤妇节?听听,这种时候,还想着要替那贱男人守节。这种想法,女儿实是不能理解。”
一番话说得杨崎和闵氏夫妇两个都笑了。
杨崎指着女儿,笑对妻子道:“听听这一篇话,也真难为她能一口气说完。咱们雁回越发口齿伶俐了。这点倒是随了你。”
闵氏却只是对女儿笑道:“你先念完,待我听完整了,自有论断。”
杨雁回这才又将后面的故事结局念完了。无非就是如她刚才所说,莫稽眼见发妻未死,心中痛悔,又和金玉奴再续前缘,做起了恩爱夫妻。
闵氏听完了,这才道:“要我说,那莫稽委实伤天害理。只打他一顿,确实轻了。他最后竟能落得个好下场,实在是叫人心里不舒服。”若她的宝贝女儿错嫁给了这号人物,她岂不要心疼死?哪里还容得那薄幸郎过美满日子?打他一顿都不解恨。
只是……出嫁从夫。若是男人过得惨兮兮的,那女人的日子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想到这里,闵氏又道:“不过这金玉奴也不算错。她心胸大度原谅莫稽,与他重做夫妻,那好处可多了去了。那莫稽是进士出身,又被封了官,她也跟着风光。总比丐户出身强千百倍不是?往后还能荫及子孙。”
“非也非也”杨雁回摇头道,“反正换了女儿,宁可不做那官太太,不要那显赫身份,也绝不跟这狼心狗肺之徒过一辈子。想想便觉恶心,没得辱没自身。那金玉奴午夜梦回之时,瞧着枕边曾忘恩负义几乎谋害她致死之人,就真不觉得遍体生寒么?再者说,金家反正有钱,既早先能招赘莫稽,和离之后,还能招赘个比莫稽好千倍百倍的。也不图是不是个秀才,只要是个实诚人便比莫稽好。待日后再悉心教养儿女,将孩儿培养成才,又有那点不好?岂不比靠着男人封妻荫子过活强?那腰板才硬气呢。”
杨崎仍旧是笑呵呵对妻子道:“听听,又是这么长长的一篇歪话。她嘴里的歪话总比旁人多。只是这歪话从我闺女嘴里说出来,怎地就如此中听?”
别人家的闺女媳妇要这么说话,他只会觉得人家凶悍。偏他的女儿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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