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杀青(2 / 4)
永朝都在追求着所谓的轰轰烈烈,不老老实实工作,三番四次的跳槽,义无反顾的去做卧底,哪怕后来女友阿芳知道之后也不曾有过半点的后悔,他该死。
但是从宏观意义上来讲,他又不该死,他做卧底是为了港府,为了社会,为了所谓的大义,牺牲了自己的小我,完成了大我,他是英雄。
但是,章国名不允许,因为他有自己的考量。
其实胡月也懂,从章国名的角度上来说,何永朝这个角色就是要成为那种高大上的英雄,但是在过程中会有或多或少的黑化,无论是他赌博还是想要殴打自己姐夫,到后来去打砸赛门的金表店,这都是一种黑化,适量的黑化可以让人们感觉到角色更加的真实和血肉化,让观众更贴近角色,但是想把其造就成英雄就必须来进行一次升华。
死亡,无疑是最恰当的升华,我华夏古语有云,死者为大,又说舍生取义,何永朝就是来凭借这一次升华来化身英雄,如果这个人物是真实存在的,胡月已经能预见在警员们刚进入警校的时候肯定会对着何永朝的黑白照片来一次哀悼。
往大了说,这就是装逼,何永朝死了他就能成经典,不死,他就是个渣。
胡月饰演的就是何永朝,所以他要站在自己的角度上来看,譬如说对生活的感悟或者自省,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何永朝最开始应该是眷恋,然后才能想其他的。
至于之后呢,胡月听说人们在死之前自己的一生都会走马观花的在电光火石间从眼中重新再来一次,那是一种迷茫和怀念。
回顾完自己的一生,女友的背离,姐姐看到自己黑化之后的眼泪,一事无成的今日只换来今日所谓的成功,或者死了对自己真的是一个好的归宿,这才是最终的欣慰。
胡月在分析完自己的看法之后感觉整个人头都要大了,隔行如隔山,看那些演员明星们在台上挥洒自如衣着光鲜,粉丝成群,谁能知道真正的来演绎一个角色是要付出如此大的精力。
胡月此时隐隐的觉得自己有些喜欢上表演了,亦或者说真的是如同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他喜欢的就是在演绎不同的角色的时候去体验一个个不同的人生,虽然他现在活的已经是第二世了。
“各部门注意!action!”
胡月躺在地上,脸上身上都是血迹,双手抱着头弓着身子试图让自己在人们的殴打下能够让自己好受一些。
“住手,住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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