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猎(4 / 5)
挽箭拉弓,一气呵成。只听见羽箭破空之声,似乎那空气如锦帛般碎裂。过了一会,一只大雁就落了下来。小厮们兴奋地跑去捡。封黎山脸上更是一阵自豪。
宋致朗看得跃跃欲试。策马前奔,说要猎一只鹿回来。
蒋云澹虽不精于箭术,但是在这山林之中微风佛面,他性质颇高,就与华滋一起慢慢骑行。一来是不放心华滋,二来也是这种环境之下,得一红颜知己畅聊一番亦是偷得浮生半日闲。
想到这红颜知己四个字,蒋云澹暗暗看了华滋几眼。他奇怪自己几时将华滋从青梅竹马替换成了红颜知己。想来终究是长大了。
他看不出华滋心里是否有男女之情的想法,华滋似乎还是无忧无虑的样子。而自己对华滋,有几分爱慕,有几分惺惺相惜,有几分意气相投。
华滋看蒋云澹兴致很高的样子,脸上笑容不断,只是话不多。不过他一向都是不多话的。
只听林间传来一阵大笑,是宋致朗的声音。又听见马蹄急促的奔跑声,“华滋,华滋。”还是宋致朗的声音。
他骑在棕色骏马上,马的四蹄、额前均有一圈白毛。宋致朗手里提着一只麂子。两只羽箭尚插在麂子的背上。血水流下来打湿了皮毛,纠在一起。
华滋一向爱吃野味,只是第一次看见将将被猎杀的动物,看见在鲜血与垂危逼近眼前,到底有些不忍,但也不能扫宋致朗的兴,于是咽下去,以不可思议的声音向宋致朗笑到:“你居然真的猎到了动物!”
“你这是喝彩吗?”
华滋嘿嘿一笑:“为了庆贺你的功绩,表达我的真心,我一定认真吃完它,一点也不给你留下!”
“我辛苦了半天,最后给你做嫁衣。”
华滋见宋致朗满头大汗,叫他过来,把自己的手帕递给他:“快擦擦。”
没多久,封黎山也转了回来,看见宋致朗的猎物,一脸羡慕,遂提议说:“我们不如回到凉亭那边,把打来的猎物烧烤了吃。”
宋致朗一听欢喜道:“好主意。”
几个人调转马头朝凉亭驶去。
一时,下人们从河边洗净了猎物。找来树枝生了火。红色火焰舔着皮肉,几滴油滴落,燃起更凶猛的火。香味渐渐飘了出来。一众人都围过来,封黎山已经在亲自烧烤。撒上盐巴香料,那气味钻进人的鼻孔,勾出馋虫。
华滋说要赶紧去洗把脸,一回好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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