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欢(2 / 5)
的腰:“不枉我念了你这么多年。”
华滋悠悠叹了一口气:“我也许真的做错了很多事,活到今天才知道身不由己,无可奈何是何等深重的现实。我一直觉得自己聪明过人。”说着,华滋冷笑了一声,似是在嘲讽自己:“却原来不过是自作聪明。以前,我以为只要狠下心,没什么办不到,可现在对这天,真有几分敬畏之心。他愿意给我的,不用我强求。他不想给我的,我费尽心机也筹算不到。可是,有些东西,我放不开手,孩子,还有你,这样,算不算所求不多?若是连这点希望也不给我留下,那要这天何用?”
“我有时候想,你若待我坏一些,老天就不会嫉妒我,会让你一直留在我身边。所以我也不要待你太好,因为我想一直留在你身边。”
宋致朗摸着华滋的头发,手指不禁有些颤动:“我曾经让你孤身犯险,怎么算得上待你好?你还记不记得那年空中烟火璀璨?我找了好多师傅,所有人都摇头说造不出桃林一般的烟花。其实到点燃烟火前,我们都没有成功过。当时我就想尽人事,听天命,若是漫天烟火烧成灼灼桃林,我就非你不娶。后来,那也许真的是奇迹,夜空烟火宛如桃花盛开。你看,我们果然是被神祝福的。”
夜色由浓转淡,天光微亮。宋致朗骑上马,手里抓着缰绳。华滋立在下面,想笑,却弯不出弧度,只能借着浅淡日光,一遍一遍去看宋致朗的脸,看他眉眼的深意,看他玄色大衣在马鞍上的褶皱。她要永远记得这画面。
宋致朗扬起鞭,却轻轻落下,终究从马上俯下身,吻了吻华滋。
蜻蜓点水的一碰,两个人的嘴唇都有柔软的凉意。
那一点肌肤相触的温度是长久不衰的鲜明记忆。
宋致朗戎装上战场,华滋留在山里过起了农家生活。
时日突然变得简单。不再有算计,不再有忧愁。山风微甜,华滋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小女人,只要照顾好孩子,等待良人归来。
岁月归于安静,等待缓缓流过。
因为战争,一切在悄然改变。肉从饭桌上消失了,五道菜变成三道,最终只剩下一碟咸菜。柔软的绫罗开始发白陈旧,粗糙布衣与皮肤逐渐相合。
战争的獠牙终于咬到每一个人头上。
夷寇被挡在大山和碧水江外,一步不得前进。浓荫覆盖的山林被炮火轰得光秃一片,江面上时常泛起血红。
尸骨,尸骨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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