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尾声 晚春(2 / 5)
了四起强奸杀人碎尸案。
同时,骆少华因涉嫌徇私枉法罪被C市铁东区检察院带走调查。因本案已过追诉时效,铁东区检察院已做出不予起诉处理。
4月2日,纪乾坤向警方自首,并主动交代1992年“10.27”杀人碎尸案是自己所为。通过对纪乾坤住宅的搜查,警方在卧室衣柜上方发现用报纸包裹的手锯一把。在手锯的握柄上提取到纪乾坤的指纹。在握柄与铁锯的连接处及锯齿内提取到血迹,经DNA检验,可与被害人梁庆芸做同一认定。1992年“10.27”杀人碎尸案宣布告破。
纪乾坤随即向警方举报了张海生帮助田有光强奸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视频资料作为证据。本案已另行处理。
鉴于犯罪嫌疑人纪乾坤身患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同时在体检时发现肺部有病变,C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经交纳保证金后,暂时在C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5月8日,C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林国栋系列强奸杀人碎尸案。被告人林国栋被指控犯有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林国栋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庭审整整持续了两天,将择日宣判。
纪乾坤在休庭第二天收到了张震梁送来的一张DVD光盘。光盘里记录了对林国栋一案审理的全过程。纪乾坤在病房里用借来的随身DVD机看完了这张光盘,始终表情平静,一言不发。然而,在当晚,整个楼层的人都听到一个老人在呼唤着一个叫“冯楠”的名字,一夜未曾停歇。
十天后,C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国栋一案做出一审判决:林国栋犯强奸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决定执行死刑立即执行。林国栋当庭表示不上诉。本案已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中。
经由许明良之母杨桂琴的申诉,J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再审程序,并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法开庭审理。审理中,合议庭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以及相关材料,并听取了申诉人、辩护人及检察机关的意见,经合议庭评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做出如下判决:一、撤销本院(1991)J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和C市中级人民法院(1991)C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二、原审被告人许明良无罪。
申诉人杨桂琴已经提出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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