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忘川(3 / 8)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说的就是这种情形。
左先锋此刻苦着脸,问:
“将军,总不能一直熬着吧?援军少说也得十五日才能赶来,后五天该怎么过?”
元琛道:“等到辽兵分兵再说。”
“但他们就算分兵,也足足有几千人,就算咱们元家的儿郎一个个都是悍勇的,也敌不过啊!”
“怎么会敌不过呢?别忘了我们在什么地方。”
左先锋是武将,也是个粗人,自然是听不懂自家将军的弯弯绕,此刻急得直拍大腿,道:
“哎呦我的将军呀!您就跟老吴直说吧,否则我连饭都吃不下!”
冷冷地扫了老吴一眼,元琛道:“你吃不下的话,倒还生了粮食。”
顿了顿,他接着道:“之前我曾来过此处,知道山中有一处狼窝,足足有数百匹狼,经过一冬,这些狼肯定都饿的狠了,只要将辽兵引到狼窝处,就算他们人多又如何?依旧比不上那些禽兽。”
老吴脸上露出一丝迟疑之色。问:
“辽兵会有那么听话?往狼窝里走?”
“这就不用你管了。”说完,元琛头也不回,直接走入了帐篷中,留下老吴一个人站在原处,急得抓耳挠腮,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五千辽兵按着慕容钦的吩咐,打算绕过山涧,从另一头将山涧给包围起来。
这山谷不小,若是想从外绕上一圈的话,怎么也得一日的脚程。
元琛没带人手,独身一人按着记忆中的路线,骑着马往狼窝的方向赶去。在路上,元琛顺手抓了一只野兔,用匕首插进野兔的脖颈,直接将皮给剥了下来,血腥气瞬间在周围弥散开来。
若是他没有记错的话,此处距离狼窝已经不远了。
男人的手上满是鲜血,马儿的脚步慢了下来,有些紧张地嘶鸣一声。动物的感觉一向比人要敏锐许多,马儿的异状正说明了,现在一定是有危险正在接近。
又过了一会,根本一丝动静都没有,元琛就看见了十几双油绿色的眼珠在黑夜中闪闪发亮。正是饿狼在周围。
狼是一种极为团结的动物,元琛用沾着鲜血的手背蹭了一下嘴,抬手晃了晃已经被剥了皮的通红之物。
这油绿的眼珠死死盯着男人手里野兔的尸体,它们没有发出叫声,而是逐渐缩小包围圈,准备一齐冲上去,生生将眼前的猎物给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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