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部分(3 / 6)
是不知不觉地 总喜欢处处跟他争强斗胜 :P
所以谁也不肯先问对方名字,谁也不肯先提见面细节,刚刚在线上看到一篇名为“香水”的小说
我果然是浪漫的双鱼女子。很想学着故事中的女主角在Dolce Vita的香水雨中走过,如果那时他也在身旁,一定很甜蜜 :)
发信人: FlyinDance (轻舞飞扬)
标 题: 1997/12/30
日 期: Wed Nov 31 02:16:38 1997
在记录今天的心情前,得先吁口气,试着放松。原本提醒自己11点前要回家的,这样我才能及时完成今天的心得报告 :)
结果灰姑娘还是无法在午夜12点前回家 :P
今天凌晨在线上碰到他时,他说他感冒了,害我担心了一下。原来是他又在耍痞。哼!真是的 :(
但他竟然开始暗示我该讨论见面的细节了,我好高兴 :)
将近一个月的长期抗战,我终於赢了 :)
为了小小地惩罚他让我等了一个月之久,我骗他说我长得并不可爱 :P
本想继续逗他的,直到他说:“同是天涯没貌人,相逢何必太龟毛”我才答应见他 :)
我们约在大学路的麦当劳,时间是晚上七点半。好小气的痞子,竟然舍不得请我吃一顿 :(
小雯说我该迟到个半小时,算是对男性几千年的专制做出无言的抗议。我才不要。我已经浪费了一个月的时间在等待。
我可不愿意再多等待一分一秒 :)
我穿着去垦丁时的那套咖啡色系的衣裤,还有Cappuccino背包,我要带着那天的愉悦心情去跟他见面 :)
把单车停在NET店门口 然後我慢慢地走到麦当劳,我一眼就认出蓝色的他,他不仅全身蓝色,连发呆的样子也很蓝色。像是熟识的朋友般,我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因为我想看他回过头来时,满地找眼镜碎片的模样 :)
但他的眼镜并没有跌破,我想他一定是吓呆了 :P
在麦当劳里,我仔细地端详着他。他长得很斯文,但笑起来邪邪的,果然有被称为痞子的本钱 :)
他讲话总喜欢加上手势,好像说话的是他的手,而不是嘴巴。咦?在网路上的聊天不也是靠手吗?因此有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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