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部分(5 / 6)
经没有本钱再晒一点太阳了。即使今天的阳光只是轻轻柔柔的。
坐在你的机车後座,我可以看到你耳後泛起的红潮,痞子,其实我和你一样,耳根也会发烫。然而这只有拂过我耳畔的风可以看见,而你绕啊绕的,好像在找停车位,但我知道,你只是想让我多待在你身後一会。我用发夹绑了个马尾,那是因为小雯说我脸型的弧线很迷人。所以我不想让我的长发遮住我的脸。痞子,我希望让你永远记住我现在最美丽的模样,因为过了今天,我也许就不再美丽了。
在排队买票时,我最接近你的时候。甚至希望我们就这样一直排下去,买不到票也没关系,我的右手臂不时地碰触到你的左手臂,感觉到我右手臂上的红斑正在冷笑着,南台戏院内,终於克制不住我自己,我突然发觉我就像Titanic一样,将沉没在冰冷的海底,爱的Jack 你又该如何呢? hate? help? hold?
痞子,你并不浪漫,你不是那种会被虚构的爱情故事所感动的人。除了Jack说了那句:
“Rose, listen to me.. Listen... Winning that ticket was the best thing that ever happened to me.. It brought me to you... And I'm thankful, Rose... I'm thankful...”
这时我才看到你坐直身子,牵动了一下眉间和嘴角。痞子,你知道吗?我也有同感,你提醒我电影散场了,没错,属於我的电影已经散场。但属於你的人生还是得继续。
痞子,不是吗?
但我还是想自私地保留一些跟你有关的东西,我要你在票根上签名,痞子,你好笨。
那是我认输的表示,我心里希望你签下你的本名,这样我以後的思念才会更具体,如果还有“以後”的话,而且我才会更加确定,你并不只是存活在网路上。
痞子,我终於可以走在Dolce Vita的香水雨中,谢谢你让我体会“甜蜜的日子”的真谛,但很抱歉 再见的话我说不出口。
而且既然从网路的mail开始,就应该以网路的mail结束。距离我第一次mail给你的日子,也已经有叁个多月了。时间似乎不算短,但也不能以长来形容,我们之间的故事是由我起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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