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部分(3 / 6)
高。在那段时间里,他显得很不时尚,很不幽默。当时的我觉得我一定不能成为这样的人。但是一到了冬天,我就很羡慕我的同桌,因为他住的实在太近了。我需要比他早起半小时,并且骑半天倒霉的逆风车才能到学校。而我脑海里经常想,以他和学校的距离,他只要站在阳台上,高兴的话纵身一跳,就能死在教室的屋顶上。
我的同桌在死于教室屋顶上的前半年喜欢上了一个风骚的姑娘。这事在今天回想起来注定是不能有好下场的。这个姑娘的名字到现在我已经彻底忘记,而且我似乎很回避想起这个人,因为这个人真的很漂亮,我们大家都喜欢她,或者说那不是一种漂亮,是和当时年纪不符的一种风韵,在其他内心风骚的姑娘都扭扭捏捏的时候,她早就把自己解放,和多个男孩子交往。这些男孩子有的很帅,有的很有钱,有的很聪明,有的很活跃,有的很腼腆,有的很深沉,总之,她挑选了所有形容词中的代表人物成为自己的男朋友,而这些男人也很高兴能成为其中一员。至于她如何分配时间这是一个千古之谜,但是,我的同桌在一次厕所门口的偶遇之后真真切切地喜欢上了这个姑娘。
我当时觉得我的同桌很有戏,虽然他没钱没相貌,但是他至少是所有这帮男生中跳得最远的一个,尽管这如同我们所学习的所谓知识一样在现实生活中派不上什么用场。但是我的同桌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他的爱意。
此时,坐在我后面的一个女生是恋爱方面的专家,虽然此人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在这个知人知面不知心的时代里,只有坐在我后面的那个女生我能保证她还是个处女,下半辈子也八成是个修女,因为这女生长得实在是太丑了。而受到爱情小说的影响,她觉得自己的初恋一定要献给一个身高一米八以上,相貌以金城武为底限,且出身一定是贵族,并且是世家,是富贵三代以上那种家族的长子。那样还不行,那男的一定要是混血,而且是和英国人的混血,这已经规定了他的老娘必须是英国女人,并且还不能是英国村姑,必须是当地的贵族的女儿。我们说回那个男的,也就是非英国村姑的儿子,他还必须有飞机驾驶执照,我估计这样就可以方便带着我身后这位长得颇像地球人和外星人混血的女生去她外星的外婆家看看。不光这样,这男人还必须是军校毕业,并且无恋爱史。
我时常想,如果真有那样的一个男子看上了我身后的姑娘,那可真是人神共愤的一件事情。
就这样一个对异性的经验仅限于牵过公狗遛大街的女同学,却博览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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