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卫国濮阳遇荆轲(2 / 4)
赶忙问道,“听闻秦国有个在赵为质的公子?”
“有是有,但那都是两年前的事了。”小二回到,“那安国君,哦,现在是秦孝文王了,秦孝文王不是继位三天就去了吗?后来秦国的太子子楚继位了,赵国就把那公子还回去了。”
嬴政已经回到秦国了。
白跑一趟的叶煜有点失望,不过他记得秦庄襄王只在位三年就去了,根据小二的话,如今是秦王子楚二年,那他最好能赶在明年五月之前接触到嬴政。虽然比不得邯郸弃儿的身份,但是接触太子总比接触秦王简单。
又和店小二聊了几句,了解了一些事情,叶煜点的菜来了,他就专心吃起饭来。
这时,
“小兄弟,我听你刚才和小二说话,似是很好奇秦国的事?”隔壁桌的一男子忽然看向他说道。
叶煜打量着他,这人也背着一把剑,大概二十几岁,手中握着酒杯,似醉非醉的模样,像是个酒徒。
但是叶煜可不会真的认为他就是个简单的酒徒,因为这人的气质绝非常人,叶煜好歹是多活了一世的人,这点眼力还是有的,想及此他便恭敬地说道,“晚辈初次游历,不过是有些好奇罢了。”
男人喝了口酒,说道,“我也在游历,不过我走过的国家可比你多得多。秦国?呵,一个虎狼之国,秦律之严苛世人皆知,不知有多少无辜百姓因此受累,真不知你为什么会好奇这样一个国家。”
叶煜此生虽然是魏国人,但是他的灵魂更认同秦国,听见男人这么说,他便驳到,“君说受累的乃是无辜百姓,倘若真的无辜,又怎么会触犯秦律?”
男人看着他,嘲讽一笑,“那你可知秦律中对于盗和贼的内容。”
叶煜点点头,张口说来,“自然知晓,商君变法之后秦国实行李相的《法经》,据李相所言‘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而秦律尤为严惩盗贼,群盗更甚。”
此处李相乃曾任魏国丞相李悝,又是法家始祖,叶煜谈起他自然是用上了敬称。
“何为盗?何为贼?”男人摇了摇头,“我只见秦人称百姓为盗贼,用酷刑惩之。”
这件事叶煜前世就知道了,不只是秦国,其实很多朝代都是这样,他们会将反抗的农民镇压,然后给他们按上一个罪名。若是说镇压乱民总会让人疑惑,乱民为什么会出现,多半是因为统治者有问题,因此,倒不如对外说他们是盗贼,面上看起来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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