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3 / 4)
来。
祈馨朝女子香妆是非常繁盛的,随身各类的香脂香丸,润面润身的香花玉露品种繁多,单单胭脂便分了各种质地,膏粉片块,浅浅淡淡十数种颜色。
瑞珠自坊间挑挑拣拣买的这一瓶,不算上等的花瓣的蒸馏液,香味儿也没有什么层次与韵调工艺与京城玉露阁里最好的仙人承露相去甚远,但也还算润衙香腻,聊胜于无。
檀婉清肤容天生丽质,本就生的白,平日无需什么粉黛妆饰,加之多年在府里精细调养,自己也极注意营养血气的补充,肤白唇鲜,不点自艳,平日不出门时,也只需用点花露膏脂。
轻轻的揉过了手背,皆润上了香露,才汲着软鞋回身。
对小姐这样早起后,卧室里不爱穿套罗袜,光着足套鞋的行为,瑞珠也早已见怪不怪了。
上暖炕的时候,瑞珠眼尖的看见小姐雪粉足根处那一块艳如桃粉的红色,那是两日前被冻伤的痕迹,不由道:“亏那药铺的伙计说的天花乱坠,比京城的紫苏膏差远了,小姐的脚连擦了两日还不见好,怪不得只卖半两银子。”往日用紫苏膏,早便消了的。
檀婉清也毫不在意,脚底下好的慢些也无人看得,脸上的几处倒是早早消了。
她坐在桌前,扯过薄被盖住脚,这才看向小小的案几上,装于瓷盘里,摆的错落有致的食物,颜色搭配的十分有食欲。
吃饭并不单单用嘴,也要满足眼晴的重要,秀色堪餐,是一种审美的愉悦,视觉的美餐。
常人见到好看的食物,自然会高兴多吃一点。
檀婉清便属于天生对美的事物极度敏感的人,习画也是因此而衍生的兴趣,并不只喜欢画,所有美的工艺,景物,都在她喜欢的范畴内。
这种喜欢,并不是非得华光溢彩或金银美玉,是处处存在的,一片开满粉色的桃林,或窗前一截随风摇摆优美频率的柳枝,亦或是古旧的手工艺品。
檀婉清先一样样看了看,然后才拿起筷子,在最喜欢的粢米团的盘中,挟取了一块。
粗陶制的圆盘不算精致,但衬着五块粢饭团,就似一只只白胖免伏在土上,瑞珠做什么都胖胖的,样子十分憨态可掬发,既有趣,又十分有入口的食欲。
瓷碗中是奶黄色鲜榨出的豆浆,大概是放在食盒中温了一会儿,上面一层浅黄色的油渍起了一层皮,喝入口中有着浓浓的豆香。
“里面放了芝麻糖?”檀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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