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死别(1 / 4)
“孤儿院的规矩是一待到十六岁,就必须离院。所以我十六岁的时候就离开那里,最开始我也不知道该往哪儿去,因为不爱读书,脑子也不大好,所以没什么本事,只能靠给人家洗碗送报打零工赚钱,后来觉得实在是没意思。又攒了一些钱,就想去别的地方看看。那时候年纪轻,脑子里想的也直接,我想着如果能够找到那个捐钱给孤儿院的人,说不定他会留下我,我会好好干活,我不怕吃苦,我只是不喜欢到处漂泊。”
打零工的日子并不好过,因为年纪小,所以经常会被人欺负。吃苦他不怕,但因为自己穷,所以就要被人怀疑么?店里丢了东西,老板娘最先把质疑的目光投到他身上,哪怕他是店里干活最勤苦,每天来得最早,走得最晚的那一个。
“后来我就回了孤儿院,问过院长,院长告诉那笔捐赠是匿名捐赠的,所以没人知道到底捐钱的人是谁,于是我只能通过当年的汇款单查过钱汇出来的地方。那个地方靠近泰国附近,是个很小很小的镇子,在地图上你都找不到它,我把我所有的钱都买了一张单程机票,然后就奔了过去。”
“你就这样找过去了?你就没想过你会找不到他?”林向晚忍不住插嘴,就算是年轻,年轻的她肯定也没有这样的魄力,一个人背井离乡,去寻找一个根本不知为何物的目标,而且时隔那么多年,就算当初那个捐款人确实住在那个小镇上,可是过了这么多年……
“所以说,我脑子不好么,一根筋,上飞机的时候都没想到过这个,等坐在位子上才想起来,要是真找不到怎么办。”徐云起笑着揉了揉自己的额头,“找不到就找不到吧,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在哪里还不能活下去。”
越是生活窘迫的人,就越不怕流浪,因为他们无所依靠,所以天涯海角,对他们来说都是一样的结局。
山路崎岖难行,而徐云起的车技娴熟,林向晚以前喜欢可以把开手动档车子开得风升水起的男人,觉得换挡提速之间的动作很帅。徐云起已是而立之年,和沈士君楚狄他们不同,因为生活一直不算富裕,所以他的眉眼之间没有那种盛气凌人的感觉,和他在一起,林向晚从来也不会觉得两人有什么距离感。
所以从他嘴里说出的话,莫名的就带着一种让人信服的感觉。
“事情证明我当时确实是想得太少了,等到真的到了那个地方,我才知道想要找到那个人,简值是如大海捞针一般,根本是不可能的,那虽然是个小镇子,但至少也有几万的人口,而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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