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3 / 4)
片指甲描进他手心,像是昭示着她不被信任的不愉快。
一点也不痛,但沈如律就是忍不住做出龇牙咧嘴的夸张表情——这是身为人家男友必备的技能,只要不太笨的都能自行顿悟。
“我又没有很用力!做什么怪表情!”她嗔道,这下子是真的重重拖下去了。
他反手握住她的两只小手,低笑道:
“小心掐断你漂亮的指甲,我皮厚肉粗的倒没什么。”
“沈如律!”她完全不理会他转移话题的意图。
“好吧,我说。我都说。”他安抚她,可是,在说出口之前,他还是提了一下:“你真的不觉得比起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我们之间的事——”
“我们之间一点事也没有!只要你活着一天,就要爱我一天,不管你的一辈子是在明天结束还是一百年后结束,有生之年,你都必须为你的喜欢我负责,别拿你的病说事!别以为我会因为你生病而对你小心翼翼或千依百顺!你一点都别想!”她强势说道。
“……原来我喜欢上的女孩,是一个这么霸道的人哪……”他喃喃道。
“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是的,她就是这样霸道的一个人。
他低笑,忍不住将她的双手抓到嘴边轻吻了下。
“你霸道,我自私,满配的。难怪我们会在一起。”虽然所谓的在一起,不过是才刚正式互相告白,他就发病住院,这恋爱谈得也太惨了点。真的,非常遗憾啊……
她没接下这话,等着他整理好心情,好好对她说一些她想知道的。
沈如律背靠着床板,失去神彩的目光移向天花板,思索着该从哪里开始说起好。然后,他开口了:
“十八岁以前,我以为我会成为一个顶尖运动员。我家里除了我之外,每一个都是学霸出身,读书考第一简直比吃饭还简单,但我从小就不是那样善于读书的人。如果我拚命读书的话,也是有机会考到第一名的;但看到别人不必太用功就能随随便便成为全校第一名,那时我就知道我的特长绝对不在读书上面,费再多力气也没用。我是个识时务的人,我不会在没用的事情上钻牛角尖;没有人引导我,但我自然而然就去寻找自己可以不用非常拚命努力,就能获得成就感的东西。后来,我发现我的体力很好、我的视力很好,打球跑步都比别人强……反正在运动方面,我各项测试出来的指标都高出别人一大截。”
“如果你没生那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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