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3 / 4)
着对方半分钟,又同时扭过头去。
要说这李煜和王诗词的关系,那还真是很微妙。
俩人从小在一起,上过树,拆过房,摘过老玉米,祸害过棒子秧。他掀过她裙子,她扒过他裤裆。她曾经推得他掉下河,他也没少踹得她掉下床。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这种关系,那么就是“发小儿”。
如果用一个定语来限定住这种关系,那么就是“单独在一起时相互拆台,有外人时拆别人台的”。
因此,王诗词和李煜是一对单独在一起时相互拆台,有外人时拆别人台的发小儿。
“呵呵,你们玩儿,我去换衣服做饭了,诗词,想着待会儿喂露露吃饭啊。”不知道是不是认为拌嘴代表感情好,王妈妈笑着拍了拍李煜的肩膀,乐呵呵的径自上了楼,留下两人大眼瞪小眼。
露露是王诗词家的狗,每天吃着上等狗粮加上广味小香肠。
而李煜,则是长时间寄存在王诗词家的巨型宠物。
作为一个暴发户出身想并且想要挣更多钱的商人,王诗词的爸忙,所以大部分时间王诗词都见不到他。相比之下,有一个做大生意的妈和一个当大官的爸,李煜差不多基本见不到自己的爸妈。
因此李煜从小就被寄养在王诗词家,是每天吃着好饭喝着好汤的人型宠物。
当然对王诗词来说,李煜远远不如露露可爱。
一般来说,李煜都在王诗词家吃饭过夜,一般来说,王诗词的爹晚上不会回家吃饭过夜。
今天晚上也不例外。
似乎是对王诗词和李煜的互损已经见怪不怪,王妈妈看着两个孩子即使是在饭桌上也不消停的对掐毫不在意,只是温柔的笑着为两人夹菜,“出去这么久,买什么东西了?”
“随便逛的,就买了条裙子。”李煜对着王妈妈咧嘴一笑,将空碗递过去,“程姨,我想喝汤。”
“行行,我去给你盛。”母亲接过碗,眼神有些溺爱,“你们俩先吃。”
“谢谢程姨!”李煜响亮的应了一声,然后趁着盛汤的空挡一把将正在夹菜的女生拽到一旁,“王诗词,你刚才是真没看清还是跟我这装淡定呢啊?按理说虽然你这眼睛显得有些无神但也够大了啊,不应该连自己家的车都认不出来啊!”
“你管我呢!”猛地放下手里的碗,王诗词眼神凶狠的瞪着他,“我看没看见怎么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