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南北美洲和英国自治领(上)(10 / 15)
18个独立的国家:过去的拉普拉塔联邦总督辖区已变成阿根廷、巴拉圭、玻利维亚和乌拉圭诸独立的共和国;从前的新格拉纳达总督辖区变成了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委内瑞拉和巴拿马诸国,危地马拉都督辖区分成危地马拉、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和尼加拉瓜等独立的国家。
长期的不稳定性是国家时期拉丁美洲政治的另一个特征,它表现为政府经常因军事政变而被推翻。相反,美国至今仍保留了1787年的宪法,尽管这一宪法经过多次修正。此外,美国历史上绝大部分时期政局比较稳定;通常由两个政党在通过正规选举而当选的基础上轮番执政。但是,在拉丁美洲,20个共和国自独立以来总共采用了186部宪法,平均每个国家有9.3部。政府的兴起和倒台更是屡屡发生。的确,据说巴西皇帝多姆·佩德罗二世(1831-1889年在位)在1876年参观费城博览会时曾讲过,这里展出的新机器虽然很多,但拉丁美洲每分钟里发生的革命比他在这里所看到的新机器还要多。
不过,几乎所有这些拉丁美洲的"革命"都仅仅是名义上的革命。真正的革命是那种能使制度发生根本变化、能使社会和政治秩序从根本上得到重建的革命。拉丁美洲大多数所谓的"革命"只不过是一个军事独裁者取代另一个军事独裁者,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秩序。这种军方对政治事务的干涉,部分地起因于许多拉丁美洲国家所存在的明显的阶级差别和人民大众对政治的冷淡态度或抵触情绪,因此,这种干涉使少数富有的地主和高级军官能象做游戏一样地操纵政界。一批批军事和文职领袖相继执政,他们几乎不注意人民的愿望或国家的需要。因此,毫不奇怪,秘鲁80%以上的总统是军人,厄瓜多尔的军校就教导学生:"军事生涯的最后一步是获得共和国总统的职位"
加拿大与拉丁美洲和美国形成鲜明对照的是,19世纪期间英国殖民地在维持与帝国的关系的同时逐渐赢得了自治。如前所述,这一独特发展的基础就是德拉姆伯爵1839年提出的责任政府制的原则。这个观念太新、太激进,不能马上为人们所接受,但是,英国政府的确迅速实行了他的将两个加拿大重新联合起来的建议。1841年生效的《加拿大法案》规定,加拿大联合议会由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由总督任命,是终生的,下院在相当广泛的选举权的基础上选举产生。行政部长将由总督选拔,这使总督能任命属于下院中多数党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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