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 特殊的证人(2 / 2)
产妇可能出现大出血,或者孩子窒息,这样一来,总归会有一方有生命危险。所以,樊医生做出的决定是符合急救常识的。”简奕非常客观的陈述了自己的观点。
原告律师点了点头,接着又问道,“那么,可以说一下您和樊思荏医生的关系吗?”
“反对!这个问题跟本案并没有关系!”
“法官阁下,这个问题跟本案关系重大,因为简奕简主任跟被告人的关系,可以知道他是不是有可能包庇被告人。”
“反对无效。”法官有了决议,说,“证人必须回答这个问题。”
“她是我的前妻,也是我现在带的研究生徒弟。”简奕坦然地回答,说,“可是,我从来都是公事公办,就事论事的。这点,你们可以向全院的医生和护士考证。或许,我说这些,很多人不会相信,觉得我借词狡辩,但我还是想从一个医生最专业的角度来陈述这次事件的全部真相。”
顿了顿,接着说道,“大家都知道,医生下班后,是否应该救倒在路边的伤者或者病人,这在之前,别的城市有个类似的案例,判决是否定的。很多人觉得,下班之后的医护人员,不具备行医资格,一旦行驶医护职责,就是不正当的。可是,大家想过吗?我们都是有医生或者救护证的,这证书是其他国家都承认的行医资格,怎么到了我们这里,就变成‘不可以’,‘没资格’了?你们说对我们医护人员寒心,因为我们急功近利,越来越没有医德,却从来不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医患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糟糕,不可能只是一方的责任。街上是否出手救援,一些人觉得不一样,可是有绝大部分人觉得你是医生护士,你不救人,那么你就是冷血!可是,救了,事后出现感染,或者另外一些并发症,你们就要告给你们急救的医护人员,你让我们怎么还敢出手救援?”
简奕的一番话,说得慷慨激昂,把在场一些旁听的医护工作者都激励起来。
他们不由自主地给了掌声。
可不就是这样嘛!
医护人员好心路边急救,却还要被告上法庭,谁还敢在下班之后救人?
不救人,就要被骂“冷血”,“势利”,让医护工作者情何以堪?
樊思荏坐在被告席,看着庭上的简奕,双手不自觉地握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