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往事(3 / 5)
身上唯一配不上你的身份的东西大概就是那个价值不超过一百块钱的翡翠手镯了,但是偏偏你对它的态度比对你的手表和项链都要用心得多。喜欢蓝色的女孩大都喜欢幻想,重视感情。对你来说,那手镯比钻石表有价值多了。我看到上面刻了几个字,是‘送给婉’。呵呵,不好意思,我想能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就只能是你男朋友送的。毕竟你现在刚进大一,所以我认为你在高中时有过一次恋爱并不稀奇。至于为什么确定会失败……我猜没男孩子会接受自己的女朋友请别的男孩吃饭。尤其以你对那手镯的珍惜程度来看,你还是很重视曾经拥有的感情的。只所以只有一次,是因为通常女孩子最怀念的就是初恋。经过两次以上的恋爱的女孩,会更珍惜那手表而不是那手镯。你的手背上有几处细小的抓伤,以你的家庭条件和生活方式来看,这种抓伤只能是来自猫。我想你养猫,所以我判断你喜欢猫……还需要我说下去吗?”
陆天豪注意到姜婉儿有些神不守舍了。
姜婉儿的眼神有些迷离,象是陷入了悠远的回忆之中。
陆天豪后面的话,她完全没有再听进去。在那片悠远的回忆中,声音仿佛天外的音籁飘至:
“他叫常风,是个很棒的大男孩。长得很帅气……我们是同班同学。曾经有一次上体育课时,也是因为长跑的原因,我出现了哮喘。当时就是他,背着我一口气跑出学校,把我送进医院……事后他才知道原来我包里就有止喘剂。”姜婉儿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苦涩的微笑:“他是个很真诚的大男孩,没你那么聪明。如果是你,恐怕第一时间就翻我的包了。但也正是那样的原因……我们才恋爱了。就象你知道的那样,我父亲是个商人,很成功的商人。他的身边围绕的全都是狡猾的狐狸。我讨厌这样的人,讨厌他们……所以我喜欢常风的真诚……”
“那么后来呢?”陆天豪忍不住问,他被姜婉儿的故事深深吸引了。
“后来?”姜婉儿挑了挑眉毛:“爸爸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精明的人。他没有反对我们,反而大力扶植常风。他把常风带进了商业圈,带进了交际的中心,全力地栽培他……”
陆天豪一拍额头,忍不住道:“这根本就是故意拆散嘛。”
姜婉儿惊讶地看了陆天豪一眼,眼眶中流出悔恨的泪水:“是啊……当时谁能想到……事情会是这个样子的呢。常风根本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学生,在那样的场合,会遭遇什么样的尴尬……随便想想就该想出来的。我爸爸是存心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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