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初开盛世—第二十一节改正朔(八)(2 / 3)
砍掉他也就算了,但你把他交给了廷尉,既然到了廷尉署,就得搞有法必依这一套,那按法律就是罚钱。
刘恒怒视着他,刚准备发火,张释之又开口了。
“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者,是法不信于民也。且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倾而天下用法皆为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这两句话虽然比较绕口,但解释起来其实很简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两千多年前古人说的话,真不知道是应该庆幸还是应该汗颜,好在是我们现在正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我们经常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张释之更彻底,把皇帝也给绕了进去。这,不仅需要一份公心,更需要一份胆气。张释之做到了。
对西汉王朝来说,有张释之这样的廷尉是值得庆幸的。但对张释之来说,能遇到刘恒这样的皇帝,是他应该庆幸的。因为,刘恒听完他的话后,沉默了半天,最终点了点头:“你是对的。”
张释之又一次获得了成功。
而张释之“唱反调”的经历远没结束,很快就又有人给他创造了机会。
有个财迷心窍家伙在高祖宗庙里偷了个玉杯,被卫士抓获。这件事情,让刘恒恼怒。
他的确应该恼怒,有人在老爹身上打秋风,不恼怒就很不合情理了。更重要的是,刘恒极相信鬼神,一天到晚烧香拜佛、小心翼翼,生怕伺候不周,死鬼老爹会拧他耳朵。可不成想,竟然有人跑去宗庙里偷东西,完全是作死的节奏。既然有人作死,那就满足他们的要求。
刘恒毫无新意地把这件事情交给了廷尉。
张释之翻了几天法律条文,最终做出了判决:斩首。
刘恒很不满。不会吧?这么轻?你小子是怎么判案的?判的很不解气。跑去宗庙偷东西,怎么着也该诛九族。
张释之又一次来劲了,“按照法律规定,斩首已是盗窃的最终处罚。盗窃宗庙器物诛九族,若以后有人挖长陵(刘邦的坟墓)一抔土的话,该当如何?”张释之这句话说的是比较重的,多少有点拿刘邦开涮的意思。
然而,刘恒没往这方面想,反而跑去和老娘薄姬商量了半天,认为张释之有道理。
他再获成功。
这个人从参加工作起,好像从来没按领导意愿办过一件事,每一次都和领导敲锣打鼓地对着干,而最终结局似乎都按他的办法来。不得不承认,他的确很有一套。然而,刘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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