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八章 这是爱情(4 / 5)
后用红色的钢笔圈出错别字及用词颠倒的句子,并在最后写上批语。
为了让自己写的字看起来像老师写的,我就把练了好几年的“庞中华”正楷,改成了顺其自然的草书。
我喜欢看大家写的作文,可却并未发现你交的作文。
正因如此,我认识了学生会的学长朱哥,他是高二的学霸。
他让我写了一首诗,参加清华大学组织的全国学生会诗词联谊赛。
于是我上晚自习的时候写了首,把我对你的情感隐藏在了文字间。
某一天,他找人叫我去高中部的教学楼,我趁课间时间飞快的跑过我们约会的花园,去了他们那栋楼。
他跟高中的几位学生会的学长们站在楼梯间,见我一去,便说:“你写的诗得了三等奖,我的得了二等奖。你要加油,争取以后得个一等奖。我们学校,就我们两个得奖了。”
我点点头,笑着说,“希望有那么一天吧。”
可在离开时,我怯生生的问他,“我们学校,不会就我们两人参加吧?”
我忘记了当时写的什么,可我知道,我对你,便是爱情;而你对我,也是爱情。
……
对了,住在王治郅对面房间的那几天,我莫名发了几次脾气,也跟母亲大吵大闹过,更多的是哭闹不止,总想逃跑。
有一天早上六点过,我听到对面很多晨练的爷爷奶奶在说话,于是好奇的跑下楼,过了马路,听他们说话。
她们都带着背包,仿佛在等人,说是上课。
而我站在那听他们聊天,仿佛自己是个局外人。
后来一戴着粉色太阳帽的阿姨背着红色的背包来了,我觉得她长得像大嬢。
我跟着她去了过道,那里有很多奶奶的背包。
她们等八点半上课的老师来,而那一瞬间,我竟然害怕起来,以为她们要搞什么非法聚会,吓得倒转开溜。
大嬢跟我说:“八点半时,把你的包带过来。”
我答了声“好”,就走了。
而我在马路边时,看到大嬢出来了,从左边打道回府。
她们也许只是听一些养生课,可我脑中却想起了98年时,母亲为了治病,带我一起去广汉某处找超级出名的气功大师,害得我那块蓝宝石镜面的海蓝色手表丢了。
同时我想起了气功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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