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成立(2 / 5)
头:“晚上吧。我下午去召集一下,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晚饭时间大家应该可以全部聚齐。”
烈泉酒馆内,常驻着几个最早跟随烈天的队员,刘月已经认识。不过根据烈天所说,他们冒险者小队总计二十八人,在酒馆居住的只有八人,其中还有三人这几天一直没有出现在酒馆里。换句话说,刘月对以后要“带领”什么样的一群人,所知甚少。
晚饭时间,果然如烈天所说,一行人在烈泉酒馆大堂齐聚。
“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就是佣兵团的团长,也是以后我们的团长,莫墨。”
刘月向众人躬身:“很荣幸见到诸位。不才莫墨,大家也可以叫我墨子。”
“嗯。这位是云逍遥,虽然年仅十一岁,其魔武双修造诣竟已经均在三阶之上。以后他也会担任佣兵团的副团长。”
十一岁武修四阶魔修三阶,这种恐怖的天赋把在场的冒险者们都吓了一跳。相比之下,刘月的双手剑三阶实力简直不足为提了。
刘月的事情在上一次烈天聚集队员商议决策的时候就告诉过。对于他的能力,队员还是基本认可的。
“这几位你已经认识,我就不介绍了。这位,站在我身边的金发大帅哥,叫铂斯。”
铂斯站前一步,面带微笑向刘月行了个礼。刘月细看,铂斯身材修长,皮肤白皙,相貌俊秀,但眉宇间亦流露出一股逼人的英气。更不知怎地,虽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动作,却让刘月觉得,这个金发铂斯身上,仿佛有一种天生的翩翩气度。
这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要是放在自己上辈子那个世界,不成为顶级偶像巨星绝对是星探们瞎了眼。
“你好,在下铂斯,六阶剑修,很高兴认识你。”
铂斯向刘月伸出右手。他的手部皮肤相当细腻,但可能是常年握剑的原因,掌心已经有了厚厚的茧子。
“你好。”
“嗯,这位,身材魁梧的汉子,叫熊雄。这家伙是格斗家,力气却比一般格斗家还要大得多,大得恐怖。有一次喝醉了酒,他一拳把一头公牛打成了肉酱。”
刘月吓了一跳。一拳把一头公牛打成肉酱?这家伙是人吗?
介绍时候听起来虽然吓人,但实际上,熊雄是一个看上去相当憨厚的汉子。在烈天介绍他的时候,他冲刘月傻笑了半天,一只手放在脑袋后面,分毫没有要握手的意思。
看他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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