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李天佑(2 / 3)
是走上社会,都不含糊。”
上了初中之后李天佑开始称王称霸,也许是处于逆反期,又或者是东北农村尚武风气太浓,大家都喜欢做大哥的感觉,李天佑也不例外,甚至可以说这种脾性与生俱来。
很能打的李天佑很快就笼络了一群小弟,也学会了抽烟,成绩也开始下滑。虽然语文数学很是bug,但是英语的出现让他猝不及防。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这jb比和我家大黄说话都费劲。”
也许对于一个刚上初中的孩子来说,读书的意义他并不能完全体会,父母望子成龙的心也单纯的理解为以后挣大钱或者当大官,所以对于横空出世的英语他选择暂避其锋芒,也就导致了他在学习这条道路上越走越偏。
等到高中时候,李天佑走进了县城,花花世界的姹紫嫣红让他失去了方向,虽然县城不过是巴掌大的小地方,更谈不上繁华,但是他看到了汽车,游戏厅,台球厅,还有打扮的跟电视里一样妖艳的女人。
学习也只是将就着出于对语文数学天然的喜好以及所带来的成就感。而他有了自己心中奋斗的方向,他想开个汽车修理店,毗邻台球厅。因为他喜欢打台球,不同于其他混混的霸气大力击打,他喜欢控制白球,用合理的力量和杆法打出舒服的进球,这种细腻的控制带来的愉悦让他沉迷其中悠然自得。
喜欢台球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每次在台球厅都能看到很多人带着高质量的女孩去玩,他觉得这是泡妞的一个很好的方法,也就自然的把台球理解为一个很高端的生活方式,这一切的思想不过拜这个巴掌大县城的文化所赐。
高中是寄宿生活,李天佑的宿舍有个小富二代,父亲在县城财务局做科长,为人很慷慨,但是做人很嚣张,整天一副天王老子第一我第二的感觉,而这个天王老子还得是他爹。李天佑对他的评价就是“总想上天和太阳肩并肩”,不过两个人处的很好,虽然看不上他的嚣张,但是为人确实讲义气,敞亮。
因为有了这个兄弟,李天佑经常可以出入台球厅而不必自掏腰包。也不再只是抽自己的6块钱人民大会堂,偶尔会抽到芙蓉王这样的香烟。
在高二的时候他鼓起勇气向自己喜欢的女孩表白了,女孩叫做潘思佳,是班上最漂亮的女孩,长相清纯,梳着马尾辫。刚到班上,李天佑就看上了她,但是因为不自信所以迟迟不敢追求。也是因为潘思佳漂亮,一直没人敢追,所以当他带着潘思佳去台球厅玩了一下午,又请她喝了一杯快客奶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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