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十一章(2 / 6)
马大,又因为经常健身,身材健硕,看上去就像个不好惹的角色,遇到当事人尤其是女性当事人的时候,虽然知道他在律师行当的名声,却常常不敢吐露心声。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最重要的就是信任,彼此之间只有相互信任才能维系两个人之间的代理关系,没有信任的话,会导致代理人在庭上很被动,这给打赢官司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叶蓁蓁当然知道自己的优点的在那里,她最擅长的就是发扬自己擅长的,来弥补自己的短板,尽责、勤勉又具有高水品的专业知识,这让当事人很放心和叶蓁蓁合作。
一来二去,叶蓁蓁的名气也就慢慢做了起来。
在回国之前,莱特事务所已经给叶蓁蓁跑出了橄榄枝,希望叶蓁蓁能成为他们的股东之一,把她留在莱特。
当时叶蓁蓁给出的答案是考虑考虑,那时候她还没有回国的打算,不过还没有给出答案之前,她临时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决定回国。
听到叶蓁蓁打算回国,海茵茨也是百般挽留,不过叶蓁蓁做的决定哪儿有那么容易更改的,海茵茨看着叶蓁蓁的决定不可撼动之后,退而求其次,推荐叶蓁蓁作为莱特事务所在九州国的分部的负责人。
叶蓁蓁对此很是感激。
这种大事情,不可能海茵茨一个人说了算,即使他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这毕竟是民主的社会,会议之后这事儿直接就被敲定了。
叶蓁蓁不知道的是,海茵茨的提议几乎获得了全票通过,说是几乎还是因为有一个女股东弃权了。
那个女股东是海茵茨的爱慕者,加上海茵茨对叶蓁蓁的好感整个事务所上下人尽皆知,嫉妒让女股东准备直接投出反对票。
不过在看到叶蓁蓁又那么多支持者之后,她选择了弃权,明知道是输,她没有勇气面对,也不想让叶蓁蓁赢得那么完美,所以才有了这丁点儿的瑕疵。
不过还好那位女股东所持股份几乎是会议上股东中最少的一位,她的票没有什么作用,最多也就膈应一下叶蓁蓁。
不过,她也太小看叶蓁蓁了,这种小事儿还不至于让叶蓁蓁有什么大的波动。
拿到任命书之后,叶蓁蓁做完D国的工作交接,就直接回了九州国。
莱特在九州国的分部有一位代理负责人,并不是从本部调任的,而是从九州国聘请的。
莱特进入九州国的时间并不是特别长,他的名气主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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