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2 / 4)
,就是让他们逞强到死”,于是干脆做壁上观。过了很久,别组的男生拿了一瓶刚刚从附近杂货店买来的酒精膏浇上我们的木炭,一点火才真正成功,大家七手八脚将肉片跟玉米堆上架。
生火花了好一番功夫,但填饱肚子仿佛只是瞬间的事。
“要不要去沙滩走走?”汉中问,摸摸刚刚吃饱的肚子。
“是啊,去沙滩走走。”百佳说,她跟好色的土木主将先生站了起来。
我点点头,四个人脱下鞋子、卷起裤管,踏着轻轻铺上沙滩的海浪漫步,即使是下午了,阳光仍很娇艳,脚踝被暖暖的海水按摩的很舒服。
汉中不笨,或者说,可以在辩论赛场上将我质询得背脊发冷的人绝对聪明,所以汉中看出我其实对他没有意思,但他还是乐于跟我谈谈上大学后的宿舍生活,也对我口中剽悍的念成室友很有兴趣。
我跟汉中聊着聊着,突然间,我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
“怎么了?看到认识的人吗?”汉中顺着我的眼神看着沙滩另一端。
一男一女背对着我们,走在沙滩上有说有笑。
“是啊,好像,不,根本就是我哥。”我讶异,尤其哥还牵着那女生的手。
上大学住宿舍后,我两个礼拜才回家一次,没想到只会看漫画跟溜冰的哥居然交了个女朋友?而且居然长得很可爱,是阿不思那色鬼会给高分的那种。
我跟汉中偷偷躲在后面观察一阵,哥跟那女生合吃一只冰淇淋,看来感情不错,而那女生一直都在笑,哥似乎背熟了不少笑话。
“李丰名!大笨蛋!”
我冲到哥的后面大叫!
哥猛一回头,看到我时整个人都跳了起来。
“交了女朋友也不会跟我通报一声!而且还是这么可爱的女朋友!该当何罪!”我用力踹向哥,他躲开,身边的女生则不知所措呆笑。
哥被抓包,只好向我介绍他上个月刚刚交往的女朋友。
文羚,清大化工系大二,哥半年前在网路上认识的,更精确来说,哥是她的读者。当时网路小说之风刚刚盛起不久,文羚也是其中一个创作者,她写的小品故事相当受欢迎,哥也是她的迷,两人是在三个月前文羚的新书发表会上认识,她觉得哥白痴到了可爱的地步,于是就这样这样,然后就那样那样。
“你呢?来联谊啊?真不愧是发春的维士比。”哥向我挤眉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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