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婚姻档案 (1)(14 / 22)
身,打小就一边学唱戏一边走南闯北地演出,后来她如何加入到红军队伍就不得而知了。天水美人不仅会唱豫剧、秦腔、花鼓戏,还会做家乡的浆水面和腌黄瓜,蒸的馍馍也不错,又生下了大胖儿子,从各方面都表现出她是一名很符合平安县典范的家庭主妇。因此街坊们很快接纳了这个外地女子,几乎是在她顺利地生下儿子的那一刻,大家也将她的现在与过去拦腰斩断了,完全把她当做了本乡本土的人。
在以后的几年时间里,刘迎春跟着天水美人学习了不少持家过日子的本事。等刘迎春长大成人后,顺理成章嫁给了陆祥。刘迎春——也就是陆刘氏也的确是持家好手,她不仅帮陆祥在县城最繁华的东大街开起了杂货店,也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年成不好,杂货店的生意很清淡,但基本能维持一家人最普通的生活,再加上陆祥手里已经有了一点积蓄,他再不用南来北往地到外省奔波了。他在年近五十岁的时候总算过上了期盼已久的好日子。
但是,刘迎春从来没有想过,他们的好日子会一闪即逝。
某个夏天,一个平常的下午,陆祥在自家的杂货店里照料着黄昏将至时愈加淡薄的生意。陆刘氏也坐在柜台旁,怀里抱着刚满百天的儿子陆思豫,等陆祥闲下来的时候她就陪他说说话。
一个老汉进来买了一包烟丝。烟丝是陆祥买回来烟叶自己加工切碎的,看起来比较粗糙,但价钱要比成品烟丝便宜很多。在那些抽烟的老汉看来,只要烟叶地道,烟丝是否精细并不影响他们在街边晒太阳的时候或者晚上听戏的时候享用,反正什么样的烟丝最终都是化作一股烟气吸进肚子又吐出来了,他们认的是价钱。因此陆祥加工的烟丝在县城里销路尚好。
又一名主妇进来买醋,用一个铜板买了一小提。陆祥卖的醋不以重量论,而是用白铁皮做的一大一小两只提子量,一大提两个铜板,一小提一个铜板,很实惠。而且他卖的醋是正宗西凉陈醋,用小麦酿制的,他又从来不往醋缸里兑水。这样的醋味道好,耐吃,放时间久了也不会长白花发霉,很受主妇们的欢迎。
还有一个牵小孩的老婆婆进来买了一刀草纸和一顶羊毡帽。因为帽子早过了季节,陆祥降价处理,老婆婆顺便给她的小孙子买了一顶。帽子戴在小孩的头上大了一圈,晃来晃去像个锅盖。但老婆婆说不要紧,她是给孙子留着下一个冬天戴的。他们临离开柜台的时候,陆祥又送给小孩一小包糖。老婆婆牵着孙子欢欢喜喜地走了。
好半天再没有人进店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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