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婚姻档案 (2)(3 / 4)
长一段时间街坊们都蒙在鼓里。
麦三在外威风八面,回家对着老婆随时可能横扫过来的木棒却要忍气吞声,他对秦氏是既怕又恨。突然有政府做主解除他的包办婚姻,麦三也顾不得麦太太反对,决定用离婚来解救自己。这事在县城里一时传扬开来,他无可置疑地受到了其他男人的耻笑,令他自卑了很多年。
离婚归离婚,秦氏算仁义,她在麦家过了近一年日子,对麦家知根知底,却并没有报告政府。但麦三依然不踏实,隐隐觉得前妻不论是出于报复还是缘于她的彪悍性格也会把他的家底抖搂出来。离了婚的秦氏又回远房亲戚家住了些日子,赶巧乡下在轰轰烈烈地搞土改,按政策她不应受父亲的株连,有资格分到一份土地。于是她离开平安县城,只身返回沙头堡,麦三才将悬着的心放回到肚子里。
等破烂王的养女花花做了麦三娘子,她才佩服夫家的深藏不露。事实上,麦太太关张的瓷器店值不了多少钱,真正值钱的东西早就藏匿起来了,捐给县政府的瓷器也不过九牛一毛。麦家是很有些家底的,缺钱的时候麦三会偷偷摸摸和倒卖文物的人接触。即便到了全国人民普遍生活困难的三年大饥荒时,麦三娘子的脸上也没有出现在那个时期女人脸上常见的菜青色,三十多岁的人依然保养得水灵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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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到县政府申请离婚的是刘迎春。那天在县政府门前,她踮起脚尖看张贴的宣传普及《婚姻法》的公告。公告抄在一张黄草纸上,淡黄的颜色,配着墨字,很是醒目,她念了一遍,又念了一遍,还是不能完全理解公告里的意思。听到身后有人冲她喊:“大嫂,你有啥疑问就给我们说一下,我们帮你解答。”她回过头,是两名工作人员和蔼地看着她,给她以极大的勇气。
自己家的事,要不要对外人说呢?刘迎春犹豫着,陈年旧事便在她眼前飘浮起来。
刘迎春结婚的时候陆祥四十几岁,比她大两轮,却是个知冷知热的好男人。后来有了陆思豫,孩子刚满百天,她抱着孩子在杂货店里陪男人讲话,他们憧憬着再开一家绸布店,要给儿子定亲说媳妇。未来的美好就像温暖的阳光一样落在他们的心上。好日子却留不住,像娃娃的脸,说变就变了。那个黄昏,她抱着儿子从杂货店出来往家走,筹划着要给男人烙葱油饼,想着让他到凉州进货的时候顺便捎几块胰子。儿子的衣裳和尿布平时都用柴灰水泡,洗完以后衣裳发硬,把皮肤磨红了……后来响起了枪声,男人再也没有回来。安葬完男人后,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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