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部分(5 / 6)
督促改造厕所,在取得一定成效后,他又禁止对树木乱砍滥伐:
老冯驻徐州,大树绿油油。
谁砍我的树,我砍谁的头!
这首代告示诗更是开宗明义,大有说到做到的一股正气之风,发出飒飒声响,毁林者,如若不信,就请用你的颈脖子试试老冯的刀口子如何?当地有个前清举人陆文龙,家住城东,宅前一片树林,是陆家祖产。陆在上海经营钱庄获大利,回乡拟毁林建别墅,惊动了徐州镇守使、发表代告示诗作者冯玉祥。冯派人约请老举人面叙,奉劝老举人高抬贵手,珍惜绿色,功德无量,并将禁伐的代告示诗手迹奉阅。陆文龙自恃与中央政府高官有交情,根本不把冯看在眼里,径直去南京称会某高官,要求得到自家树林自家砍的权利,还要冯玉祥承担陆家建房延误时间的责任,收回代告示诗,向陆赔礼道歉。那高官深悉冯之个性、人品,在老友面前尽力规劝,但陆绝不顺从,而坚持己见。他只得折中,给镇守使写了一封委婉曲折的信。那信到了冯手,而陆文龙也被抓了。冯复那高官的信,也是一首诗:
不是尊函我不懂,实是绿比生命重。
不杀徐州陆文龙,老冯军令贱如粪。
陆文龙执意砍伐树林而被抓,继而审判后被砍头。
抗日之初,国民党副总裁、国民政府的“二把手”汪精卫,居然卖国求荣,逃往河内发表所谓艳电,公开投敌。听到汪精卫叛逃的消息,时任战区司令长官的冯玉祥猛抓头发,高声呼号:“可耻!可耻!不如驴也!”气极时,握管而吟。时值冬日,而天府之国菜花见黄,便以《菜花黄》为题。接着如泉喷涌,一挥而成一首丘八诗:
时当二九天,蜀道菜花黄。
国家与朋友,尽弃投敌邦。
千年万世后,精卫恶名长。
认贼当作父,甘心称天皇。
倭寇发狂言,欺世惯中伤。
巨奸欣然喜,竟谓好主张。
不要我赔款,中国整个亡。
取消租界地,全属贼东洋。
日满华合作,主人倭寇当。
三国成一家,日寇是父王。
此理至明显,世人皆知详。
谁说汪不知,那又怎么讲?
卖国贼三字,头衔最适当。
此诗何止将汪精卫的汉奸脸嘴,酣畅淋漓地刻画出来,更把日本军国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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