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人的迷惘 (1)(13 / 24)
乐师,歌舞伎们的表演,也是足以称得上美轮美奂、赏心悦目的。而罗马,诗人们的朗诵会已蔚然成风,戏剧演出也很经常。
但是人类的基因决定了,只欣赏是不行的,看一般的“热闹”也是不行的。那基因会不时地怂恿人类的眼球寻找刺激。当时的罗马与当时的商朝的区别仅仅在于——罗马统治集团的成员们、宫廷人员们以及富人们,是与平民们一起享受刺激的,或曰“与民同乐”。那时的罗国,已有了初级民主,他们需要平民的拥戴。并且,他们“与民同乐”是带亲眷的。而极其腐败荒淫的纣王,却更喜欢独乐,或由妃们陪乐。
多么不可思议啊,一方面其文明已贴近民主;另一方面,其文化的野蛮恶习不改。
想想吧,当看台上所有的人类全体站起,亢奋地跺脚,皆大拇指朝下,千万条喉咙喊出一个字“死!死!死!”时,那是多么邪狞的场面啊!
于是另一个或另一些人类,在那喊声中,被长予刺胸,被利斧砍颈而亡。
再想想那些地位高贵的夫人,那些名门望族的小姐,她们一个个都很美貌。是夫人的都气质优雅,是小姐的都特淑女。也许,她们刚刚听哲学家们阐述过哲学,与文艺家们讨论过文艺。她们大拇指朝下的手,一小时前还握过写在精制羊皮上的诗卷。
但那时的她们,难道不是都很邪狞吗?
还有那些平民男女以及他们的孩子们,因能与贵族与富人们同乐,内心里感到无比荣光。他们有的换上了体面的衣裳,有的穿着破衣烂衫就去了。他们宁肯少吃几餐也高兴买到一张门票。男人们手拿肉排,或酒囊;女人们有的怀里还奶着婴儿,旁边或膝上坐着大点儿的鼻涕拉瞎的孩子。她们唯恐大点儿的孩子错过刺激居然没看到,每指着嚷嚷:“快看!快看!那个人就要被杀死啦!……”
那些平民的社会地位,仅比被迫成为角斗士的战俘奴隶高那么一点点,但他们观后者们以血和命“表演”的“热闹”,看得心安理得。
至今,我们人类的基因中,仍遗传着那种邪狞的成分。
而那些贵妇和小姐,散场后又该去写几句甜蜜的情书,或与情人幽会了;而那些平民妇人,一如既往地操持家务、相夫教子,勉励孩子将来要有出息……
罗马帝国后来自然是灭亡了,它不灭亡不就很奇怪了吗?
在中国,商自然也被周取代了。
又过了几千年,到了雨果完成《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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