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满月的小淘气(4 / 11)
就成了一个“故事大王”,几乎天天冒出可笑、可气、可敬、可恶、可叹的故事,其乐无穷。于是每当夜深人静,我就把小狼写进日记里。最初只是对他成长状态和身体恢复情况的一些记载,后来一些有趣的事和观察也成了我日记的一部分,像一个母亲为孩子成长的每一步而惊奇、欢欣和鼓舞。我发现与一只小野狼单独生活在一起,一点也不枯燥。
小狼的身体在惊人地变化着,一天一个样,常常早上起来就觉得小狼又比昨天大了一圈。他已经满月了,从鼻尖到尾巴尖长52厘米,尾巴长约10厘米,从前掌直立到耳尖,高31厘米,体重2千克。这时期的小狼长得很快,一个星期之前还可怜巴巴软绵绵地贴在脑袋上的小耳朵,几天时间就支棱起来,并且像急待绽放的花瓣一样努力吸收着营养液越撑越开,对着光隐隐约约现出透明耳骨中一丝丝分布的淡红色毛细血管。玩着玩着小狼会突然竖起这对花瓣耳朵,然后迅速转身跑回床下去再不出声。甭问,灵敏的听觉告诉他有人来了。回家的邻居、修水电的、换门锁的,他甚至能一声不响地在床下潜伏几个小时,直到陌生人离开才解除警戒钻出来。小狼听声音辨别方位也准确了许多,我召唤他的时候,他能准确地向声音的方向跑来,而不像一星期前那样还要短暂迷茫一下才能找到我。
小狼的眼睛里还有些淡蓝色,像一层慢慢变薄的雾气,正在渐渐褪去,只是视力似乎还不是太好,常常一块食物放在面前看不见,要借用鼻子一阵盲目而焦急地嗅闻才能找到。
小家伙的身上覆盖着两层毛。一层短短的黑色绒毛约1厘米长,密实蓬松,用于保暖,对着毛丛吹口气,细软的绒毛虽倒伏却不露皮肉,而小狗狐狸的皮毛却是吹口气就现出下面粉红的皮肤,可见狼毛的密实程度远远大于狗的皮毛。这层黑色绒毛的作用有两个:保暖和吸收阳光中的热量。黑绒毛之上还有一层又尖又细又长的金色毫毛,2~3厘米长,疏密均匀,根根如钢针般直立笔挺,毛尖的金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仿佛那是刺而不是毛,哪怕摸一摸都会扎手,张扬跋扈的狼毫让人一看就知道他是个野东西。仔细嗅嗅他的绒毛,一股淡淡的狼臊味夹杂着甜甜的牛奶香,活脱脱一个乳臭未干的狼小子。
俗话说“翘尾巴狗,夹尾巴狼”,一直以为小狼不会摇尾巴,没想到他会,只是不像狗那样灵动,摇得跟朵菊花儿似的,要形容起来更像汽车的雨刮器——直直的、僵硬的,弧度很大,当他急切乞食和极度恭顺的时候,尾巴摇动的频率更快。这时候小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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