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梦的原乡(2)(2 / 4)
有爱,爱上了一幢小楼,这么一见钟情地爱上了它。”这座小楼,是三毛风雨归来的家。可现在,她也不要了,可见俗物皆累身。
流连了一下午,陈嗣庆并未发现遗书。小屋窗明几净,简洁清澈,很明显,三毛走之前细致地打扫过。就连马桶盖旁的垃圾桶、浴缸和地砖的接缝,也一尘不染。楼顶的木桌上搁着一本《泰山石峪金刚经全本》,姐姐陈田心说,三毛近来常读佛经禅书。
父亲恍惚间,又想起三毛生前一直跟他谈论《红楼梦》。她多次告诉父亲,她最喜欢红楼里的《好了歌》。“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或许三毛觉得,与其一个人幽居在此,每夜听雨打落花,忍受源源不断的杂念,倒不如,给自己找一条更宽的路,免了四季循环,悲欢更替。走的时候,红尘为她让道,天地不敢多言。
按照台湾的语言习惯,三毛是往生了。那条人人都要走的路,千百年来,死者寂静,而活着的人,却如何也停止不了悲伤。毕竟,她踏上的,是今生今世再也不能回头的路。次日台北气温骤然下降,仿佛也在为这个悲情才女送离。
母亲缪进兰穿了一件红毛衣,这是三毛从大陆为她带回来的。三毛在一月一日的时候,提早送了一份生日礼物给母亲,一尊玉雕,一张卡片。这些年,三毛很少送母亲生日礼物,觉得这是俗气的做法。可去医院开刀的前一天,她忽然郑重地送给母亲礼物和卡片。
母亲甚觉奇怪,心想自己的生日不是下个月吗?三毛淡淡一说:“怕晚了来不及。”难道那时候,三毛就已经作好了轻生的准备?又或是她一时兴起,看着满头白发的母亲,心生愧疚。借此机会,表达这许多年,不曾认真说出口的爱意。
三毛在卡片上写着:“亲爱的姆妈,千言万语,说不出对你永生永世的感谢。你的儿女是十二万分尊敬、爱你的。”
爱有来生吗?如果有,三毛是否会延续今生未了的爱,和她的亲人,重新来过,守候一份地久天长?今生,她坚心做一个自私的人,为自己活一次。由生至死,她都要一个人。她可以舍弃世界,却不能违背孤独。
三毛的葬礼,一切从简。三毛生前说过,她喜欢火葬,认为那样干净。她喜欢黄玫瑰,不爱铺张。母亲为爱女选了一件她平时最喜欢的衣服,缀上黄玫瑰给她穿上。就这么静静地,送她去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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