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回(3 / 4)
林海一听也来了精神,问向王禅,“都吃过?”
王禅此时也不好糊弄过去,“差不多都吃过。”
她自小就“不安于室”,爱在外面走动……老爷别为这个不高兴吧?
林海大喜,“这敢情好。福宝,”王禅的乳名叫福宝,这是他昨天晚上趁着人家恍惚的时候问出来的,“闲来无事你带着黛玉四处走走,吃吃喝喝都好,千万别总闷在家里。”
说起来林海一直不大喜欢女孩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常年宅在家里无论是读书也好做女红也罢,肯定对身体不好,一定得没事儿多活动活动。
可他不能拉着媳妇和闺女一起到自家的院子里……举一举杠铃……这画面太美,林海光是设想都没能设想下去,于是便赶紧撺掇她们两个出门逛逛了。
哪里知道王禅还是个京城美食通,林海心说自己休假,一家三口一起四处吃吃吃才是美事。
林海话一出口,别说王禅,就连黛玉也露出惊喜之色。
这会儿林海忽然发现黛玉腕子上的白玉镯子有点眼熟……昨晚好像还戴在他新媳妇腕子上呢。
媳妇戴着这镯子摸他的背,那触感他还记着呢。
新婚的第二天早上,按道理新媳妇应该拜见家中长辈,给公婆敬茶,并认识一众家人……林海家里人口简单得不能再简单,拜长辈自然免去,认识家人呢,也就是黛玉过来拜见。
其实黛玉起得很早,并特地打发雪雁过来打听父母是否起床——雪雁是林家家生子,紫鹃可不是。
听说父亲去院子里早操,黛玉算准了点儿出了自己的院子,没想到见到继母父亲却还没回房。
那她也规规矩矩先拜见过继母。
王禅正因为林海万分体贴而看什么都顺眼,加上黛玉是个大美人儿——还没完全长开的大美人,王禅不仅把早就备好的重礼交给她,还从腕子上撸下了一直戴在身上的镯子。
收继母的见面礼那是应该的,但继母递来的镯子……玉质委实细腻莹润得不同寻常,黛玉立时就迟疑上了:小姑娘眼力不错,看得出那镯子恐怕是宫中赏赐出来的珍品。
王禅也不容黛玉拒绝,直接拉着人家的腕子给人家戴上了。
王禅的陪嫁丫头面上带笑,心里却一点都不平静:我的好太太,这镯子是郡主给您的!您就算要给大姑娘,也当着老爷面儿给啊……
王禅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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