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祝我生日快乐(3 / 5)
且这些感觉,基本上都能够通过视觉来实现,实无深究的必要,合为视觉一种即可。在我以前的同事中,有一个中年法医,正是年富力强、其势可畏的时候,却说什么也不愿意干法医了。原来他老感觉有一股异味,挥之不去,像尸体的腐臭,久而久之便无法正常工作。所以,检验完案件现场,除了看到的,其他的体验都应该“屏蔽”掉。
法则之三,不能与受害人的亲属谈恋爱。这一法则,据说是因为法医的身份特殊,与受害人亲属相处,只会让人时刻想起受害人的惨状,无法释怀。长此以往,则哀怨渐生,欲罢不能!但因为周围没有法医与受害人亲属恋爱结婚的先例,所以关于此说的正确与否,无法考证。
关于父亲的死状,刘嫣极不愿意多谈。但从她所说的二十多刀、下身被割等字眼,足以让我这个法医感受到了场面的惨烈。
刘嫣的母亲被抓后,经司法鉴定是精神分裂,不负刑事责任,于是又被放了出来。
母亲在家里不吃不喝,呆呆地躺了三天三夜。
刘嫣在叔叔家住了一段时间。直到一天晚上,母亲找到她,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
刘嫣说她母亲原来是准备带着她投河自尽的,她清楚地记得母亲抱着她走到了河中,那晚天下了很大的雨,河水湍急,河风呜呜地吹着两岸,跟催魂似的。
母亲边淌着河水边说,嫣儿别怪妈妈,妈妈不想让你一个人受苦,咱娘儿俩一起走,妈妈会永远照顾你的!
水越来越深,刘嫣说她突然就说了一句:“妈妈我不想死!”
母亲在水里呆了一呆,突然就放声大哭起来。
“那足有十分钟吧。”刘嫣回忆着,像对我,也像对她自己说,“父亲出轨时没看见她哭,用刀杀了那个负心人二十多刀时,也没见她哭。那天在河水里,终于见她哭了,哭得很伤心……”她说那时候,母亲一定在激烈地作着思想斗争。
“妈妈我不想死!”她又说了一句。——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在那一瞬间已洞察了生死。
母亲终于止住了泪,回转身朝向了岸边。然而这时湍急的水流却拦住了她们求生的去路,母亲在河水中一个踉跄,两人便被卷入了河中。
刘嫣死命抓住了母亲的衣服,在水里仰俯沉浮,也记不清倒底喝了多少河水。刘嫣说她那时感觉到了死亡的气息,河水阻隔了鼻子、口腔——所有能与空气感触的器官,缺氧的感觉让她灵魂出窍飘飘欲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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