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一件七年前的杀人案(4 / 5)
家属一直以来持有的观点!
有时关系最亲密的人反而最容易受到怀疑!在旁观者眼里,这种貌似阴险恶毒、最让人绝望的假设,在案件侦查中却是最常用到的,是侦查员们必须经过的一道侦查程序。
这使我想到了“上访刘”的案子。“上访刘”叫刘卫国,是二十二年前公安机关调查的一个犯罪嫌疑人。二十二年前的一天,老刘和自己的妻子吵了一架,第二天妻子就失了踪。七天后在他家后面的山塘里浮出一具女尸,经人辨认就是老刘失踪的妻子。于是老刘成了杀害妻子的嫌疑人,被公安局关押审查了一个多月!在被关押期间,老刘始终没有承认自己杀了妻子。
“夫妻俩哪有没吵过架的?牙齿还有相嗑碰的时候呢!但是有几个人因为这样就去害一个跟自己同床共枕过的人呢?谁下得了这样的狠手?”在问答侦查人员提问时,老刘曾经这样解释他和妻子的关系。当然,他这样的理论也并不能说明,就真的不会有人下得了这样的狠手!只不过,没有证明他杀人的证据而已。
一个多月后,因为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老刘杀了人,公安机关只得释放了他。这其中的“只得”两个字,是别人向我叙述时说出来的,其实我并不赞成用这样的词来描述一件事。好像真的发生了某件事,只是不得已当它没发生过一样!这样是对这件事的不公正,对被“只得”的人也不公平。
在释放的时候,有人对老刘说:“放你不是说明你没有杀人!只要我们找到证据,还会来抓你!因此你必须考虑清楚,有什么没有说的及早向我们如实交待,男子汉敢做敢当,洗清了罪孽才能重新做人!”
老刘后来说,听到这句话时,他才明白自己并没有洗脱嫌疑。于是他开始寻找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杀过人。二十二年前,老刘才三十七岁,他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一直寻找到现在五十九岁!在这些年里,他跑过一趟又一趟公安局,眼看着公安局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
每个星期一,是老刘必来公安局的日子。只要来公安局,他就会必来法医办公室,询问一些法医知识,希望用这些来还自己一个清白。
不过最近有些奇怪,很长一段时间没见着他了。
比“上访刘”幸运的是,本案女死者的丈夫没有因此受到人身自由的限制。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侦查人员选择了放弃,毕竟相对于人身自由来说,一个案件的侦破所体现出来的价值要小得多!
“这样的现场很复杂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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