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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我和清颖来厦门,找你们一起吃海鲜啊!”
“好,到时候由我们尽地主之谊。”
虽然尚未踏上厦门的土地,但秦昭昭已经不自觉地以东道主自居了。
八月盛夏,踩着满地金色阳光,秦昭昭踏上了前往厦门的旅程。先乘火车,再转汽车,再坐船,一路上真正是舟车劳顿。但她一点也不觉得累,身与心都一直欢欣愉快着。
船行碧海,阳光碎成海面上千片万片的粼粼波光。波光闪烁,像许多美丽的繁花,绽满大海,大嶝岛被远远抛在身后,前方,小嶝岛已经遥遥在望,码头上,一身绿军装的林森正如树一般矗立着。他因为公务在身没有办法去火车站接她,只能抽空跑来等在码头,他在电话里对此感到愧疚,她只是微笑,“没关系,嫁个军人这些困难我早有预料。放心吧,小嶝岛我又不是没来过,我知道怎么走。”
船一寸寸朝着码头驶近,近了,更近了,近得她能够清晰地看见林森的面孔,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微笑,英气勃勃的眉眼间带着毫不掩饰的柔情。一个硬朗军人所展出的柔情格外触人心弦,让她的心不自觉地颤动,船靠岸后,他朝他伸出一只手,体贴地扶她上岸。他的掌心粗糙却温暖,十指相扣时,仿佛有一股暖意从掌心流入心脏,让他的心田一片春暖花开。
拉住她的手后,他没有再松开,用另一只手拎起她的行李箱,牵着她往前走,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问,她笃定地含笑跟着他走,无论去哪里——但愿这一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昭昭木木,从此同共朝朝暮暮。
后记
这是我的第八本出版小说,也是迄今为止,我在创造过程中投入精力心血最多的一部小说。《千山万水人海中》之后,《琥珀年华》是我认为个人作品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篇。
其实《琥珀年华》和《千山万水人海中》是差不多时候起的稿。我记得那是二零零八年的暮春,当时我还在写《乌鸦嘴女郎》,有位相熟的编辑来约稿,希望我写一篇青春写实类的小长篇,十万字就足矣。我先是起草了《千山》的雏形,写了短短一万余字,名字都尚未确定,就舍不得给了。因为我的想法有所改变,觉得这一个故事还可以表达更多更深的东西,于是就对编辑说我另写一篇给她好了。遂又起草了《琥珀年华》的雏形,初拟的书名是《我爱了你那么多年》。但写了三万多字后,我又一次舍不得给,同样是因为越写越觉得十万字那篇太短了,很多想表达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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