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无论劫财还是劫色,占便宜的那个都是我(2 / 2)
女人看太阳刚,当男人看又嫌太阴柔。眼前这只,才是真正的妖孽,男女通杀。
好吧,论色,他比我强,说到劫色,也不知道是他劫我还是我劫他,论财我也就那么多家底子,都拎在他手上,再怎样图谋也不能指望公鸡下蛋是不是。何况这会,我还真不想一个人回家。
“成交。”我伸出手来。“拿来。”
“什么?”他不解。
我皱眉:“车钥匙,没钥匙我怎样开车带你去吃饭?速度点,姐姐饿了。”
妖孽噗嗤笑了:“是,姐姐。不过,你那车的高度我挤进去有点困难,要不坐我车?”
我看看我的车,再看看他那块头,鄙视,没事长这样大一块做什么,当撑门柱子用么?
当我坐在银色的雷克萨斯LX570舒适的米色座椅上时,我那忐忑的老心脏彻底安定下来,这款车号称史上最人性化最好的SUV,国内的售价以七位数计。百达斐丽的腕表,T恤低调的看不出牌子,他身上那条牛仔裤可绝对不是LEVI’S这类的国人当超级名牌追宠,事实上是国外超市大把销售的东西,那是如假包换的Versace。问我为什么能看出来?你到现在还没发现我是名牌控么?
这样年轻,这样的消费水准,除非出身世家,否则。。。。。。我转着眼珠打量他,虽然漂亮,气质也就普普通通,除了人看起来特别干净整齐外,看不出来有贵族之气。会不会是吃软饭的小白脸?很有可能!我的心又悬了起来,目光在他的腕表上定驻了几秒后,我气定神闲了。怕什么,吃软饭吃到这样水准的人,怎么可能图谋一个把过季名牌当宝贝用的人呢。不在一个消费档次上。安拉。
云翼眼角的余光看着身边女子表情丰富的脸,嘴角不由自主地上勾,真是个有趣的女子,行为与年纪严重不符。如同张牙舞爪的猫,看起来很厉害,事实上脆弱得让人一拎便毫无反抗能力。看来这次S市之行,也不尽是索然无味的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