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不离不弃(1 / 4)
谢紫衣总算是领教了下中国的人民警察。
她唯一的感觉就是想骂娘。
第一时间报110,接电话那妞慢条斯理问东问西就是不说正经话,说到最后的结论是,不好意思,你得去最近的派出所报警。我们要先录笔供。
OK,那就去。紫衣好不容易把车开下了高架,就近找到最近的派出所,接待警员听了半天,回答一句,如果你确定人是在XX医院失踪的,那要去找XX医院辖区派出所。
紫衣急了,爆问你们不能内部调整?对方回答:“这是管辖区的问题,是规定。而且你与所谓失踪人员才一个多小时没有联系到,就根据主观臆断说被绑架,我们没法出警。”
紫衣爆了句粗口匆匆离开,车没开,直接坐地铁,高峰时段最快的交通工具便是地铁。
到了辖区派出所,紫衣虽然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在接待警员非常官方地回答她:“首先,当事人小于16岁,并且可能被拐卖的情况下才受理,不受理成年人失踪案。”时,她一下子暴怒了,强忍着怒气问:“那成年人要是的确失踪或被绑架了呢?”
接待警员面无表情地回答:“成年人下落不明两年后可以界定为失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这简直是放屁啊!两年黄花菜都凉了!哪有这样BT的规定?看到谢紫衣有暴走的嫌疑,接待警员好心的补充一句:“当然,失踪24小时后我们也会受理。”
紫衣啪地一声拍在接待员空空荡荡只放着几张文案纸的桌子上,接待警员吓了一跳:“注意你的行为。”他警告。
“我行为怎么了?你们这是典型的不作为!24小时?人命关天你跟我讲24小时?被色魔绑架的要是你老婆,你妹妹或是你妈,你他/妈也跟我这样要死不活地说话?”
一时间派出所里所有人的视线齐刷刷集中过来。
接待警员也火了,抬高声音:“请你注意你行径!小心我告你妨碍公务!”
“我妨碍公务?你他/妈玩忽职守!”谢紫衣也豁出去了,眼睛都**,她快急疯了。
“什么事?吵什么?”官员模样的出来了。谢紫衣把事一说,官员模样的微微皱眉:“你有证据么?你说的那个叫云岭的有没有案底?”
“我怎么知道,那是你们的事!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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