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极恶主母(4 / 8)
这里拿捏出一副小媳妇受了委屈的模样!好,好,既然你魏灵韵知道错,那我就也按着家法规矩来!”苏悦儿说着高声喊到:“吴管家!请家法家规!”
吴管家心里念着一句夭寿喽,人却只能应着往回跑,而苏悦儿也毫不客气的看了身边的小厮一眼,有个知趣的马上动作顺溜的往回跑,眨眼的功夫就狗腿的抱了一把大椅子来放在了这偏扇府门的当中。
苏悦儿一顺衣裙便是坐的周正,身板巍直,目不斜视的端着,全然不理会城主还是站着的,也更不理会魏灵韵的僵色与周遭街坊的议论。
少顷,就在街坊们都心浮气躁的时候,吴管家捧着藤条盒子与厚厚的家规到了跟前。
苏悦儿清了下嗓子便问:“吴管家,查看一下,无视家主,不请言,未得准,而擅自离府者,如何罚?”
吴管家哗啦啦的翻着那家规,少时便捧了翻找到的那页要给苏悦儿看,苏悦儿却是一推:“大声的念出来!”
吴管家只能遵命的照做,大声的念道:“若有因私而出府者,许请言得家主准允。按律法定:未产子者,除婚娶三日回门可得归娘家,皆不予回门之机,待其产子后可准获回娘家,须当日即归,若途远三日者,许再得家主允;妻下奴上者,产子后一年才可得回门之允,不得违背;另,如有婚丧嫁娶等仪行,而离者未产子,则要尽礼而离家也需向家主请,得准才可获行,妻一下日落时上轿,不见满日。其他私因出府,需得准后才可,带纱遮面,言行卑谨不可张扬生事,日落时必归家,若违则罚。故以上述,私出府者,分三等罚,上报而未准离府者,奴下掌十笞,妾级掌二十笞,上贵则番;未报未准私离者,加一等,皆罚加番;若离家隔夜不予归者,为三等加番重责后封足自省,重者或犯数列者,家主可予……逐出家门。”
吴管家一路念着,念到最后不得不住口的瞧看苏悦儿,在苏悦儿的灼热之目的逼视下,才把那最后的四个字给念了出来,这一念,苏悦儿便从内心都感激起封建思想的伟大了。
之前她对家规的了解可以说是模糊的概念,很多条条框框都是从红玉的口里得知的。像这出府的规矩,当时红玉说给她的时候,她还心里责骂这规矩太无人性,尤其是未产子就没回娘家的资格着实的叫人愤慨,就是娘家里出了丧事,回去也要得批准,否则别说回去,就是娘老子死了,都没在夫家带孝的资格,因为嫁出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你就是夫家的人,只有生了子嗣的,算是尽了开枝散叶的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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