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5 / 6)
延祚五年(宋庆历二年,1042年)秋,镇戎军西北的定川寨之战。三大战役,都以李元昊大获全胜告终。故在定川寨大捷之后,李元昊踌躇满志,有声称“朕欲亲临渭水,直据长安!”之语。
而当宋军战场惨败的消息传到东京时,宰相吕夷简连连惊呼“一战不及一战,可骇也!”[9]李元昊对宋朝的战争,虽然取得了胜利,但也给夏国带来了严重的后果:如由于战争爆发,宋朝停止了对夏国大宗银、绢、钱的“岁赐”;关闭了边境榷场,禁止夏国所产青白盐入境,使夏国不仅失去了直接的经济实惠,境内的粮食、绢帛、布匹、茶叶及其他生活日用品奇缺,物价昂贵,“国中为‘十不如’之谣以怨之”。
连年战争使夏国民穷财尽,人怨沸腾,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加剧,境内部族人民纷纷起而反抗,或逃奔宋朝。夏国兵力到战后已处于“死亡创痍者相半,人困于点集”的境地,李元昊再发动战争是十分困难的。同时元昊也认识到战胜地广人众的宋朝绝非易事。宋朝在战略上的优势是夏国望尘莫及的。
基于以上原因,李元昊向宋朝试探求和。最终促成夏宋议和的重要原因是这个时期宋、辽、夏三者关系的新变化。元昊同辽为“甥舅之亲”,奉行倚辽抗宋之策;辽则利用夏宋对立,向宋讨价还价,从中渔利,甚至以牺牲夏国利益从宋朝得到实惠,这引起了李元昊的不满。夏辽之间其时又发生争夺领属部落的纠纷,导致关系恶化,联盟开始破裂。李元昊感到处境孤立,为免除两面受敌,也必须同宋朝媾和。
从夏授礼法延祚六年(宋庆历三年,1043年)正月到次年六月,夏宋双方使臣经过了持续一年多的频繁往来,在“岁赐,割地、不称臣、弛盐禁,至京市易、自立年号、更兀卒称为吾祖,巨细凡十一事”等问题上,讨价还价,终于达成了协议。宋朝用每年255万银、绢、茶赐夏国,允许恢复榷场,同意西夏使臣在宋京城馆驿从事买卖。李元昊以“夏国主”的名义向宋称臣,然宋朝每遣使到夏国,只准他们居住在宥州(今陕西靖边),不允许进入夏国都城,以避免夏国用臣礼接待宋使,维护元昊“帝其国中自若也”的形象。
元昊从祖父李继迁时与辽结为姻亲。其父李德明时又为李元昊向辽圣宗请婚,宋天圣九年(辽景福元年,1031年)十二月,辽兴宗姐姐兴平公主嫁给李元昊,辽封李元昊为驸马都尉,晋爵夏国公,又封夏国王。李元昊一向同兴平公主感情不合,夏辽双方常因辽境党项部族叛逃问题引发纠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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