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治大国如烹小鲜(下)(3 / 5)
构,引导舆论,在官员的定期考核中清除对立党派的官员。如嘉靖时,严嵩即在监察机构内部安插自己亲信鄢懋卿、胡宗宪担任御史、巡按以打击政敌、铲除异己。徐阶力图去除严嵩,自己入阁,于是“授意御史邹应龙、林润弹劾严氏父子”。
由此开始,科道诸官沦为内阁权力斗争的鹰犬,对不同政见、不同立场的政敌,在内阁首辅或者本帮宿主的授意下“群起而逐之”。更有甚者,在明熹宗天启年间,大宦官魏忠贤权柄在握,大肆利用御史或者言官打击异己。
天启初,周宗建上书批驳魏忠贤专权用事,魏阉则指使给事中郭巩弹劾周宗建。其他科道官员如崔呈秀、倪文焕、石三畏等,御史王绍徽、崔维华等人,为魏忠贤打击东林党尽了犬马之劳。在明代后期朋党之争的漩涡,监察机构逐渐异化为政治·斗争的工具,此时的监察机构已经完全背离设置该机构的宗旨,成为了吏治进一步败坏的催化剂。
异化的另一种表现是,监察官员整体的堕落。
明洪武十三年正式确定了官员的俸禄标准,其中一品官员是87石/月、二品61石/月、三品35石/月、四品21石/月、五品16石/月、六品10石/月、七品7.5石/月、八品6.5石/月、九品5.5石/月。对比所有的封建王朝,明朝官员的俸禄是最低的。而且明朝廷在发放俸禄的时候只是发放部分禄米,其他部分通过折钞的方式发放,往往是朝廷变相地克扣官员的俸禄。
所以明朝廉洁的官员都过着相当艰辛的生活。如明英宗时期,御史刘准为七品官,每月实际发放的禄米只有一石五斗,养不活一家人,病死之后,还留下向同僚借的30石米的债务无法还。
明宪宗、孝宗时的张昺,官至正四品的四川按察司副使,因病辞官后生活无着,时而断炊,死后没有钱买棺材,还要靠旁人帮村才得以埋葬。明朝著名的清官海瑞,在右都御史的任上离世,死后清点其财产,“俸金九两,葛布一端,仅衣数件而已”。在这种艰难的条件下,监察官员要保持自己的操守是需要坚强意志的。
然而,在嘉靖、隆庆、万历时期,社会风气和道德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退化。一方面是因为这一时期工商业经济发展带来私人经济利益增长,另一方面,明朝内廷、宗室已经完全放弃了朱元璋所主张的节俭的生活方式,整个社会奢靡之风盛行。
为了过上富足的生活,俸禄微薄的士人群体逐渐放弃了正统的儒家观念,官员变成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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