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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贸易关系,所以私商贸易的规模也无大发展。嘉靖时代后期,明日双方勘合贸易停止后,私商贸易骤然增加。
嘉靖二十三年(公元1544年)日本种子岛商人驾船二只、一百五十八人,在僧人寿光的率领下,至宁波要求贸易。明以不到贡期且无国书不准入港,寿光便率船驶向定海外海双屿岛。这时双屿岛的情况是:
“双屿货蜜,而日本贡使适至。海商遂贩货以随售,情倭以自防,官司禁之弗得。而西洋舶原回私涣,东洋舶遍布海洋。而向之商舶悉变而为寇舶矣。”(《皇明世宗实录》,嘉靖23年8月、24年4月条。)
双屿岛已成为明私商与南洋各地、日本以及葡萄牙等商人的秘密贸易中心。寿光船驶进双屿,明商船立即尾随而来与之贸易。明沿海防倭哨所未曾认真禁止,因而巡按浙江都御史高节奏请世宗治其失职之罪。嘉靖二十四年(公元1545年)肥后商人,二十五年(公元1546年)丰后商人等亦自称进贡船,要求入港贸易。明宁波有司以同样理由不准其入港,他们也同寿光一样,在明沿海进行走私负易。这时,由于倭寇猖獗,日本商舶大部分有变为寇舶的行为,因此,明政府已把私商贸易看作倭寇侵掠的组成部分,取缔转厉。
为了制止日益猖獗的倭寇侵掠活动,浙江总督杨宣奏请世宗,派郑舜功赴日进行交涉。嘉靖三十四年(公元1555年)夏,郑舜功从广东经大小琉球至九州的丰后,并在这里派出从事官沈孟纲、胡福宁等去幕府交涉制止倭患问题。然而,这时日本国内战乱频仍,将军早已丧失控制全国的能力,无力制止倭寇。郑舜功不得已回国。北九州的大武士大友义镇为了发展对明贸易,曾派僧清授随郑舜功至明,表示奉明国典,制止倭寇,但要求给与助合准予贸易。明政府末准其请。不久,胡宗宪督浙,又派蒋洲赴日交涉。蒋洲于嘉靖三十六年(公元1557年)至北九州,恰值大友义镇与大内义长间爆发战争,不得进京,滞留北九州近两年,无奈回国。胡宗宪据蒋洲的汇报上世宗奏疏:
“洲奉使宣偷日本,已历二载,乃所宣喻止及丰后、山口。丰后虽有进贡使物,而实无印信勘合;山口虽有金印回文,而又非国王名称。是洲不晴国体,罪无所追。但义长等既以进贡为名,又送还被掳人口,其有畏罪乞恩之意。宜量犒其使以礼遣回。今传渝义镇、义长,转渝日本国王,将倡乱各倭立法铃制,匀引内寇一并缚献,始见忠款,方许请贡。”:(《皇明世宗实录》,嘉靖38年8月甲辰。《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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